主送 是指公文主要受文單位、個人;
抄報 是指發文單位除了主送單位以外的發文單位,多為上級單位或不相隸屬的級別較高單位;
抄送與抄報性質壹樣,是指發文單位除了主送單位以外的發文單位,多為平級單位、下級單位;
發 公文中多為用分送、分發等替代,多用於簡報、通報、會議紀要類公文,受文單位並無主次之分。
擴展資料:
公務文書是法定機關與組織在公務活動中,按照特定的體式、經過壹定的處理程序形成和使用的書面材料,又稱公務文件。無論從事專業工作,還是從事行政事務,都要學會通過公文來傳達政令政策、處理公務,以保證協調各種關系,決定事務使工作正確地、高效地進行。
我國公文有統壹性的特點,它的格式、種類、行文規則、辦理等都是全國統壹的,壹般按照中***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新的國家規範《黨政機關公文格式》GB-T 9704-2012執行,此次修訂於2012年7月1日正式生效。
1、內容和程序的合法性:公文的具體內容和制定程序必須, 符合法律和有關規章的規定,否則無效。
2、形式和格式上的規範性。
3、公文語體的簡明性,觀點嚴謹、鮮明,文字樸實、莊重。
4、對機關工作的依賴性。機關工作是公文形成的基礎,公文是機關工作的專用工具。
公文除了文字文書之外,又有了電信文書(電報、電話記錄)、聲像文書(錄音、錄像)、圖形文書(以圖表為主,伴以簡要文字說明)。
隨著電子計算機的廣泛使用,機關開始運用各種辦公自動化工具,而且還利用計算機組成機關管理自動化系統。電子計算機集數據、文字、影像和音訊處理於壹身,使辦文進入壹個快速、準確的嶄新階段,因而公文處理需要更高的技術。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