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律規定的勞動者的休假制度除了法定節假日以外還有哪些?
休假,及勞動者帶薪休息,是法定的勞動者免於上班並且有工資保障的休息時間。我國《勞動法》及相關法規規定的休假,主要有以下幾種
(1)法定節假日。即《勞動法》第40條所規定的。
(2)年休假。對於這種休假,將在下面第45條進行解釋。
(3)探親假。探親假,是指法定的給予家屬分居兩地的職工,在壹定時期內與父母或配偶團聚的假期,我國現行法規中關於探親假的規定主要有以下內容
第壹,享受探親假的條件。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壹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壹起,就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壹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職工與父母或與母親壹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二,探親假假期。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
(壹)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壹方探親假壹次,假期為30天。
(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壹次,假期為20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願兩年探親壹次的,可以兩年給假壹次,假期為45天。
(三)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壹次,假期為20天。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四)其他假期。除了上述假期之外,壹規定還有女職工產假、職工婚喪假等。對於女職工產假《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7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對於婚喪假,《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規定》指出,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的行政領導批準,酌情給予1至3天的婚喪假。當然這壹假期的適用是有特定的範圍限制的,僅限於國營企業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