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店面轉讓”既可以是包括了房租、也可以是不包括,得看權利人“轉讓”的具體內容,轉讓,是把自己的東西或應享的權利讓給別人。轉讓是由店面的租賃者轉租給妳,所以被裝讓者肯定得支付壹定費用,也就是店鋪轉讓費。
2、店鋪轉讓費的多少要根據店面的位置、人流量、人氣等決定的,費用大約是門面房月租的壹到二倍左右。接手轉讓門面房要註意同門面所有者和轉租人簽訂三方協議,最好去旁邊打聽壹下經營情況、月租金、最近是否拆遷。
擴展資料
法律規定
1、如果房屋無裝修(或不是租戶出錢裝修)、無設備(租戶原來自購設備)、或無經營項目(指租戶不把經營項目留下),壹般不產生轉讓費。但新的租戶如果急於尋找店鋪,也可能願意付出高於房租的代價,這部分也是店鋪轉讓費。
2、門(面)店轉讓費或叫商鋪轉讓費是壹種轉讓門店使用權而在轉讓時壹次性收取的費用(技術上也分期交付),看起來其起意是下家彌補給上家因轉讓所蒙受的損失的補償,壹般是原承租者向繼承租者收取,有“上家非法做二房東”之嫌。
3、也有房東收取的。費用的高低主要取決於原、繼承租者對門店本身獲利能力的認知和市場供求關系。壹些地段繁華的門店,人流量大,轉讓費就高,而壹些地段偏僻的門店,人流量小,轉讓費就低,甚至不需要。
4、目前法律法規方面尚沒有可以依附的的明確規定能夠幹預此事,壹般理解這是商業活動中“壹個願打壹個願挨”的事情。只有通過轉方和承繼方自己討價還價來定:需不需要轉讓費、付多少轉讓費。
5、正確的做法是,把店面業主請來三方壹起協商、談判。這裏面就講究壹些談判上的技巧。在事情議定後妳壹定別忘記與對方簽定書面轉讓協議,並另外與業主(還要註意查詢、督辦壹下業主方面該出面辦理的店面租賃許可及轉讓手續)簽訂新的店面租賃合同。
轉讓的形式
1、合同轉讓
(1)合同轉讓是指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亦即當事人壹方將合同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現象,也就是說由新的債權人代替原債權人,由新的債務人代替原債務人,不過債的內容保持同壹性的壹種法律現象。
(2)按照所轉讓的內容不同,合同轉讓包括合同權利的讓與、合同債務的承擔和合同權利義務的概括移轉三種類型,當然,轉讓可以是全部也可以是部分,因為轉讓的內容有所差異,其條件和效力也有所不同。
2、協議轉讓
協議轉讓是指產權交易雙方在交易中心主持下通過洽談、協商以協議成交的轉讓方式。
3、招標轉讓
招標轉讓是指被轉讓產權有多位受讓意向者,轉讓標的物相對復雜,且買受具有相關條件時,以公開招標的方式,由評標委員會評出的最優標者成交的交易方式。
4、背書轉讓
背書轉讓,是指以轉讓票據權利為目的的背書行為。因為票據法規定,持票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他人,應當背書並交付票據。所以,當持票人為了轉讓票據權利,而在票據背面或者粘單上記載有關事項並簽章,就是在進行背書轉讓。
5、繼承轉讓
繼承轉讓是以繼承、遺產分配等形式的壹種轉讓方式。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