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題目:有三種寫法:壹是寫為“招領”二字,二是寫為“失物招領”四字,三是寫為“招領啟事”。
2、正文:正文十分簡單,無非是某人在某時某處拾到什麽失物,望失主前來認領。假如物品中內容較多,例如是壹個錢包,內裝多種物品,可簡要列出其內容名稱,以便失主核對是否本人所喪失。涉及數量,均不能詳寫,以防冒領。
3、結尾:認領地址或聯絡方式,註明認領地址或聯絡電話等。最後標明發文日期。
範文:
招領啟事
本商場收銀臺在今天上午拾到手提包壹個,內裝人民幣若幹元,以及手機等物,望失主前來認領。
地點:本市××商場三樓辦公室
電話:××××××××
××商場辦公室
20XX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