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目的為提高公司文件處理工作的效率和質量,使之規範化、科學化、制度化,對 公司的文件的體例格式、編制、編號、審批、發布、歸檔等文件管理的工作流程 和作業標準作出明確規定,實現公司文件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提高公司文件 管理的有效性和適應性。. 結合公司實際工作情況,特制定本制度適用範圍適用於公司及各部門文件和外來文件的管理。公司總經辦是公司文件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文件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訂的 起草及本制度的宣貫、發放、廢止工作,並負責在全公司範圍內對本制度執行的 指導及監督。總經辦負責公司質量管理體系、管理制度、行政性文件、法律法規文件、政 府相關外來文件的收錄、發放、歸檔、廢止的管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 第五十五條 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實行統壹審查、統壹登記和編號、統壹公布制定行政規範性文件,應當按照調研起草、征求意見、協調論證、合法性審查、審議決定、簽署公布等程序進行。因突發公***事件、保障公***安全和重大公***利益、執行上級行政機關的緊急命令和決定等情況,需要立即制定行政規範性文件的,經合法性審查通過後,可以直接提請本機關主要負責人或者其委托的負責人決定和簽署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