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是壹種自我需求得到滿足以後的喜悅並希望壹直保持現狀的心理狀態。
首先幸福是壹種心理上的感覺,就像炎炎夏日妳有壹杯冷飲,或者冰天雪地裏妳有壹杯熱茶時,妳的需要得到滿足後的那種喜悅就是幸福。很多時候讓妳感覺到幸福都不是什麽驚天動地的大事,而是家人朋友讓妳覺得自己的需要得到了滿足的壹種小確幸。
比如天冷的時候愛人提醒妳添衣蓋被,上班之前有人親手為妳做了早餐,睡覺之前愛人給妳了壹個吻並且和妳說晚安,這些細節都足以讓妳感覺到幸福。其實幸福看不到也摸不著,更多的就是來源於自己心靈上的滿足,只有知道自己真實的需要並且懂得如何滿足自我需求的人才能長久地擁有幸福。
幸福的要素
壹、安全感
1、生存安全:有最基本的可以滿足生存所需的衣食住行保障。
2、情感的安全感:和所愛的人在壹起,彼此深愛。
3、社會關系的安全感:不被人傷害。
4、法律的安全感:遵紀守法。
5、生活環境的安全感:居所附近無重大危險源。
二、舒適感
1、降低精神的舒適感的因素:憂慮、恐懼、悲傷、煩躁、慌亂、抑郁、心理不平衡、心理負擔重、心理負擔多等因素。
2、降低身體的舒適感的因素:勞累、困倦、炎熱出汗、寒冷發抖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