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確組織工作。
2、檢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是否符合現場實際條件,必要時予以補充完善。
3、工作前,對工作班成員進行工作任務、安全措施交底和危險點告知,並確認每個工作班成員都已簽名。
4、組織執行工作票所列由其負責的安全措施。
5、監督工作班成員遵守本規程、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工器具以及執行現場安全措施。
6、關註工作班成員身體狀況和精神狀態是否出現異常跡象,人員變動是否合適。
二、工作負責人的安全職責:
1、向工作班成員布置當天的任務和內容,使工作班每個成員都明確當天的工作;
2、向工作班成員講明當天工作的範圍及活動範圍,使工作班成員知道當天工作的範圍及活動範圍;
3、向工作班成員講明工作現場的安全措施、所設圍欄的部位、註意帶電部分、登高作業註意事項、電焊、電源等;
4、每天註意觀察工作班成員的精神狀態,發現異常及時把該成員調出作業現場,安排做其他工作;
5、每天組織工作班成員進行現場危險點分析,鼓勵工作班成員積極發言;
6、每天向工作班成員明確各自的工作,不許工作班成員做超出工作票範圍的工作;
7、向工作班成員宣布現場工作紀律,可以開展壹幫壹互相監督活動;
8、要求工作班成員互相檢查著裝、勞保用品的配備及安全帽配戴情況;
9、要求工作班成員根據當天工作的需要互相檢查個人工具配備是否齊全和所用器械、儀器設備是否漏掉,是否能正常使用;
10、工作前要求工作班成員把隨身攜帶的手機、傳呼機關閉,以免在工作時影響註意力,分散精力;
11、在現場檢查所用動力電源,直流電源的安全狀況;
12、工作中要嚴格執行安全規程,嚴禁違章指揮,工作班成員要服從指揮;
13、在工作中要註意工作的節奏,不能因為要趕時間、趕進度而忽視安全;
14、工作中要時刻關註班組成員的精神狀況,特別是下午精力不太好時;
15、工作完畢時,要在現場清點班組成員的人數,並把現場打掃幹凈,然後壹同離開工作現場;
16、在往返工作現場的路上,工作負責人還要負責這次工作的交通安全;監督駕駛員不能疲勞駕駛和酒後駕駛,確保安全行車。
三、工作許可人的安全責任是:
1、工作前對工作人員交待安全事項。
2、負責審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是否符合現場條件。
3、工作現場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4、負責檢查停電設備有無突然來電的危險。
5、對工作票中所列內容即使發生很小疑問,也必須向工作票簽發人詢問清楚,必要時應要求作詳細補充。
工作許可人應是經工區(所、公司)生產領導書面批準的有壹定工作經驗的運行人員或檢修操作人員(進行該工作任務操作及做安全措施的人員);用戶變、配電站的工作許可人應是持有效證書的高壓電氣工作人員。
四、安全負責人必備條件:
1、要掌握必要的安全規程。
2、技術知識要全面,專業技術水平要高。
3、原則性要強。
4、責任心要強。
5、有壹定的工作能力和指揮能力。
6、經工區(所、公司)生產領導書面批準的人員。
五、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職責主要有以下幾點:
1.必須落實“黨政同責”要求,董事長、黨組織書記、總經理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同承擔領導責任。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能不能做好,關鍵在於主要負責人。實踐也表明,凡是企業主要負責人高度重視的、親自動手抓的,安全生產工作就能夠得到切實有效的加強和改進,反之就不可能搞好。因此,必須明確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促使其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保證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有人統壹部署、指揮、推動、督促。
2.必須落實安全生產“壹崗雙責”,所有領導班子成員對分管範圍內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相應職責。安全生產工作是企業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涉及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各個崗位。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各負其責,這是做好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基礎。抓好安全生產工作,企業必須要按照“壹崗雙責”、“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建立健全覆蓋所有管理和操作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企業所有人員在安全生產方面所應承擔的職責,並建立配套的考核機制,確保責任制落實到位。
3.必須落實安全生產組織領導機構,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由董事長或總經理擔任主任。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涉及各個部門,協調任務重,難以由壹個部門單獨承擔。因此,企業要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來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統壹領導和組織協調。企業安全生產委員會壹般由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主要職責是定期分析企業安全生產形勢,統籌、指導、督促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研究、協調、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
4.必須落實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齊配強註冊安全工程師等專業安全管理人員。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需要企業內部組織架構和人員配備上對安全生產工作予以保障。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企業開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具體執行者,在企業安全生產中發揮著不可或缺的作用。分析近年來發生的事故,企業沒有設置相應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重要原因之壹。因此,對壹些危險性較大行業的企業或者從業人員較多的企業,必須設置專門從事安全生產管理的機構或配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確保企業日常安全生產工作時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六、安全責任劃分比例:
1、明確各部門安全責任分管負責人
根據《安全生產法》,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協助主要負責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落實本企業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同時負責該分管部門的安全責任義務,這樣在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的時候就能做到,有事故就有責任人、有責任人、就用處置方式,從而確定了安全責任範圍,安全責任劃分就有依據了。
2、明確各事故的處罰標準和方式
在安全責任負責人所分管的部門下,出現責任事故,責任人就應該有壹定的處罰標準,標準的構成可包含薪資、晉升、降級、績效等等,跟負責人利益相關的項目,這樣有獎有懲,就能更好的監督負責人,利於安全事故的預防,和及時處置,安全責任劃分就有了標準。
3、明確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術、管理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組織實施本企業中長期、年度、特殊時期安全工作規劃、目標及實施計劃,組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在事故調查組的指導下,組織特大、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
法律依據
《安全生產法》
第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加大對安全生產資金、物資、技術、人員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信息化建設,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健全風險防範化解機制,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確保安全生產。
平臺經濟等新興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本行業、領域的特點,建立健全並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安全生產義務。
第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壹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其他負責人對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第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並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第十五條 依法設立的為安全生產提供技術、管理服務的機構,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執業準則,接受生產經營單位的委托為其安全生產工作提供技術、管理服務。
生產經營單位委托前款規定的機構提供安全生產技術、管理服務的,保證安全生產的責任仍由本單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