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保密法律主要是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有關法律中涉及保密的法律條款,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專門的保密法律。保密法是我國保密法律體系的主幹,此外,在我國刑法、刑事訴訟法、國家安全法、公務員法等法律中涉及國家秘密的條款,都屬於保密法律體系的重要內容。
保密法規。保密法規包括保密行政法規和地方性保密法規。保密行政法規主要包括經國務院批準頒布的保密法實施條例,其他相關法律實施條例、辦法和細則中有關保密條款的規定。地方性保密法規包括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保密法實施細則,或在其他地方性法規中規定的保密管理制度等。
保密規章。保密行政規章主要由國家保密行政主管部門、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保密規章、規範性文件,也包括其他規章中的保密條款和法律授權部門對保密法律規定的解釋。
國家保密標準。國家保密標準是經授權由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制定、發布實施,在國家秘密信息的產生、處理、傳輸、存儲和載體銷毀的全過程中都應嚴格執行的標準。國家保密標準適用於全國各行各業、各單位對國家秘密的保護工作,是特殊的強制性國家標準,是國家信息安全標準的重要組成部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憲法》我國憲法第五十三條中關於公民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和國家機構具體職能的規定,是全部保密法律制度的基本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