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衛生資格考試報名預計於2023年12月開始。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是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同組織實施的專業考試,由衛生部人才交流中心負責報名、資格審核等全部考務工作。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師資格認證中心分別負責西醫和中醫部分專業的命題、組卷工作。
(壹)適用人員範圍:經國家或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醫療、預防、保健、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以下簡稱“技術”)專業工作的人員。
(二)專業及級別範圍:臨床醫學、預防醫學、藥學、護理、技術專業分為初級資格(含士級、師級)、中級資格。全科醫學專業起點為中級資格。
(三)考試科目設置: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置“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等4個科目。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應專業各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壹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壹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壹專業合並計算。
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須使用原檔案號。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剩余科目考試並合格的,由該在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並由當地人事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