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大學生村官們三年後的去向如何
大學生“村官”任期壹屆為三年,在這三年中如何最大限度地發揮大學生“村官”的能力,這需要多部門、多渠道去解決。大學生的待遇問題,是建立比較完善的留人、用人機制要考慮的問題,大學生“村官”的待遇應和他們就業的機會成本相差不遠,否則就可能不能形成對大學生村官有效的激勵。因此,國家財政應按照壹定的比例提供相應的補貼,以解決好因大學生“村官”上任而帶來的地方財政問題。同時,當大學生“村官”服務期限滿後,如果他們仍然願意留在當地,繼續為新農村建設出力,他們是否有資格參與村委會的改選將成為壹個問題。應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讓大學生村官心中有數。要建立和完善大學生村官的選拔機制,激勵約束機制,合理流動機制以及培訓深造機制等。各鎮鄉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村官”崗位管理制度、休假及存休制度、請假審批制度、表彰獎勵制度、工資發放制度等,從制度上規範“村官”助理。大學生“村官”的考核應關系到其往後的發展,到服務期滿後,按照考核的成績選拔優秀的大學生繼續在村裏工作或者到鄉鎮工作。只有這壹系列的機制形成和完善以後,大學生確實認為任職村官不確定因素少了,風險小了,才有可能把它作為事業去投人,去付出,做出成績,獲得成就感和滿足感,真正為新農村建設全力以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