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必須如實反映所感知的事物,並能達到越真實、越精準就更好。教師還要提醒學生,在探索科學時很重要的壹點,就是把觀察到的內容詳細地記錄在筆記本上,這些記錄的數據等信息即可作為證據。
推理:當我們對觀察到現象做出解釋(分析判斷)時,就需要進行推理。例如,為什麽我們總觀察到電閃雷鳴而不會倒過來?——引導學生——要做出推論我們不僅需要以往的經驗知識——還需要學習新的概念——速度——聲速——光速。只有通過不斷地學習,進壹步的調查探究才能得到更滿意的答案。
預測:是根據現有證據和既往經驗對將來的事件做出推論。在教學中,我們教學電阻、電功率、壓強等概念時,可以先引導學生觀察、推理、預測,並通過實驗來驗證學生預測的正確性,從而鼓勵學生多進行預測及實驗驗證。初二物理課本科學之旅有個演示實驗(如下圖1):正好告訴學生預測是推理的壹種,所以它也有可能會出錯,只要多動腦動手,多學習才能提高預測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