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和國食品安全法。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風險評估結果和食品安全狀況等,確定監督管理的重點、方式和頻次,實施風險分級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本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農業行政等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劃,向社會公布並組織實施。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劃應當將下列事項作為監督管理的重點:(壹)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二)保健食品生產過程中的添加行為和按照註冊或者備案的技術要求組織生產的情況,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以及宣傳材料中有關功能宣傳的情況;(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風險較高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四)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結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事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壹條 為了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