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三同時”需要準備的資料:
1、工程項目設立;
2、工程設施設計;
3、試生產批復文件;
4、驗收的批復文件;
5、預評價報告文件;
6、驗收評價報告;
7、設施設計專篇資料;
8、安裝單位的報告文件;
9、監理單位的報告文件。
擴展資料:
三同時定義:
凡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從可行性研究至竣工驗收、投入生產和使用,都必須嚴格按照建設項目安全生產設施與主體工程 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的要求進行建設與管理,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三同時就是: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三同時實施過程中形成的證明性文件資料,記錄等,屬於三同時資料。
相關法規均有關於“三同時”要求的條款可以參考以下法規:
《勞動法》(主席令第28號)1994.7.5
《建設項目(工程)職業安全衛生設施和技術措施驗收辦法》(勞安字(1992)l號)1992.1.13
《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衛生監察規定》(勞動部令[1997]3號)1996.10.17
《職業病防治法》(主席令第60號)2001.10.27
《安全生產法》(主席令第70號)2002.6.29
《關於加強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的通知》(發改投資[2003]1346號)2003.9.30
《國務院關於進壹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號)2004.1.9
參考資料:
中華人民***和國安全生產法-百度百科
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中華人民***和國安全生產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