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條件:
壹、基礎課報考條件:
(壹)取得本專業(指勘察技術與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專業,下同)或相近專業(指地質勘探、環境工程、工程力學專業,下同)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二)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巖土工程專業滿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年。
二、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壹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壹)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3年。
(二)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4年。
(三)取得本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
(四)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
(五)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
(六)取得其他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壹)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碩士及以上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及以上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o
(二)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
(三)1989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9年o
(四)1987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0年。
(五)1985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上學或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2年。
(六)1982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上學或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9年。
(七)1977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或1972年及以前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