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做好所管轄中心的計劃生育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使計劃生育政策、法律、法規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二、準確掌握所管轄中心員工及其配偶以及居住在我校社區內的員工其他親屬的懷孕情況(是否有《生殖保健服務手冊》),並在懷孕3個月內用書面報告集團計生主管(填寫月信息報告單),同時做好孕情跟蹤。
三、及時了解所管轄中心員工或員工配偶以及居住在我校社區內員工其他親屬孕婦的生產情況,嬰兒出生後(24小時內)立即電話告知校計生辦及集團計生主管,不在學校報出生的,應督促員工及時在當地計生部門上報,並填寫好當月計劃生育信息報告單。
四、對所管轄中心在區間內出生的嬰兒見面率要達到100%,要認真查看結婚證,《生殖保健服務手冊》,核查發證時間,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五、準確掌握本單位員工或員工配偶落實避孕措施的情況,為員工領取免費的避孕藥具;督促區間內(上年10月1日至當年9月30日)生育小孩的員工或員工配偶在順產三個月內、剖宮產六個月內落實好長效避孕措施。
六、對結婚後尚未辦理《生殖保健服務手冊》或《二孩生育證》的員工或員工配偶,主動為其出具辦理《生殖保健服務手冊》或《二孩生育證》的證明。
七、做好《承諾保證書》、《誠信小組誠信書》、《計劃生育居民自治誠信協議書》的簽訂工作。在本單位雇用流動人口時,必須查驗《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對已聘用的員工,《流動人口婚育證明》過期或將過期的人員,及時督促辦理。
八、每月1日上午8:30交廣西師範大學計劃生育月信息報告單到集團計生主管處,若無表中的幾類情況,通過電話告知。特別是4月1日、10月1日報送月信息報告單務必及時,並反復核對年度區間內的出生人數,確保無任何錯漏。
九、負責獨生子女保健費、醫療費發放工作。按時完成計生宣傳稿件撰寫和征稿任務。
十、做好每年3月、9月的人口核查工作,重點核查區間內(上年10月1日至當年9月30日)出生的孩子,迎接各級政府計生部門對學校計劃生育工作的考核。
十壹、經常向中心領導匯報本單位計劃生育工作情況,發現問題須及時報告中心領導及集團。
十二、收集好下列各類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填寫好各類有關表格。
1. 對於戶籍不在桂林市,住在校內的流動人口,須收《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原件(交計生辦),身份證復印件2份。填寫《廣西師大流動人口登記表》。
2. 收新婚人員的結婚證復印件2份;對於服務手冊、二孩準生證需分別驗原件,收復印件各2份。
3. 對於新生兒不在學校報出生,住在校內的人員,須收當地計生部門出據的已報出生的證明(如當地月信息報告單復印件加蓋公章)。
4. 收結紮證、放環證復印件。
5. 收獨生子女證復印件,屬於非農戶口的員工,收戶口本上有戶主住址欄頁面、員工及小孩的常住人口登記卡復印件各2份。
6. 根據相關內容填寫《廣西師範大學孕情動態跟蹤服務表》、《節育手術登記表》、《結婚登記表》、《死亡登記表》、《後勤服務集團員工婚育情況登記表》、《後勤服務集團流動人口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