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全工程師考試科目設置如下:
註冊安全工程師考試科目分為四科,分別是:《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前三個科目的考試題型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單項選擇題"要求從備選項中選擇壹個最符合題意的選項作為答案。"多項選擇題"的每題備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題意的選項,錯選、漏選均不得分。在全部選擇題中,有70個單項選擇題,每題1分;15個多項選擇題,每題2分。
第三科目《安全生產技術》試卷由1組必答題和4組選答題組成,必答題為本科目第壹章至第六章的內容;4組選答題分別為
"礦山安全技術"(第七章)、"建築工程施工安全技術"(第八章)、"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第九章)和綜合安全技術(第壹章至第六章)的內容。考生須完成必答題(占分值的90%)的內容和任意壹組選答題(占分值的10%)的內容。
第四科目《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的題型為主觀題,即根據所給出的案例內容,回答所提出的問題,答案寫在試卷上。考試內容包含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和控制措施案例分析、應急預案案例分析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等內容,本科目考試內容覆蓋前三科的所有知識,綜合性較強,旨在考查考生對前三科所有知識的綜合運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