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值班經理應對當班發生的各項事宜進行詳細登記,以備交接及後查。
2.值班經理應嚴格自律,自覺遵守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3.值班期間,如發現酒店員工發生違規違紀行為,值班經理有權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4.值班經理對當班各個部門工作負有監督並指導的職責。值班經理應按酒店規定適時巡視,對各個部門的履行職責狀況進行監督,並有權督促其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5.在工作或人員緊張的狀況下,值班經理有義務協助酒店各部門工作,以保證酒店工作的正常進行。
6.如酒店內發生火災等重大性事故,值班經理須帶領指揮酒店員工進行報警、人員疏散、搶險救災等工作。
7.如遇上級機關檢查,值班經理應主動做好配合工作。
8.特殊狀況下,值班經理有權臨時調動各崗位人員。值班經理在值班期間對酒店的安全及運行負有主要職責。值班經理務必理解各部門員工的請示及匯報,並須對問題盡快處理。
9.值班期間,對酒店內發生的賓客投訴等事件,值班應主動進行協調處理,處理的原則應在不超越職權範圍內同時兼顧酒店與賓客的雙方利益,目的在於不影響酒店的正常接待。
10.通常狀況下,值班經理有權裁決酒店內的各項事務,特殊狀況應及向相關領導請示匯報。
11.值班期間,對酒店內發生客人酗酒、打架鬥毆、吸毒等狀況應及時進行制止,情節嚴重者應及時上報公安機關。
二、崗位要求熟悉酒店內各部門的工作流程及運作狀況。對酒店工作認真負責。
三、經理值班制度
1.值班經理每日結束當班值班後,需向總經理匯報當班狀況,並報交值班巡視記錄。
2.值班期間內發生各類事件,值班經理務必及時處理或請示報告,並對其認真記錄。
3.值班經理須認真堅守崗位,每日至少兩次到各部門進行巡視,並如實填寫巡視記錄。
4.經理值班施行輪流值班制度。經理值班的時間為每日19:00至次日8:00。當班經理須在接班前做好相應準備,並去副總經理處領取值班巡視記錄,並聽取副總經理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