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江之麋
? 臨江之人畋,得麋麑,畜之。入門,群犬垂涎,揚尾皆來。其人怒,怛之。自是日抱就犬,習示之,使勿動,稍使與之戲。積久,犬皆如人意。麋麑稍大,忘己之麋也,以為犬良我友,抵觸偃仆,益狎。犬畏主人,與之俯仰甚善,然時啖其舌。
? 三年,麋出門,見外犬在道甚眾,走欲與為戲。外犬見而喜且怒,***殺食之,狼藉道上,麋至死不悟。
註釋
畋:讀音tián ? 麑:讀音ní 怛:讀音dá 偃:讀音yǎn ? 啖:讀音dàn,吃,這裏作舔解。
翻譯
? 臨江有個人,打獵時捉到壹只小鹿,把它帶回家飼養。剛壹進門,壹群狗流著口水,翹著尾巴跑攏來,想吃小鹿。那個人非常惱火,喝斥、嚇唬那群狗。
? 從那以後,獵人每天都抱著小鹿接近狗,讓狗習慣它,不欺侮它,後來又逐漸讓狗小鹿在壹起玩耍。時間長了,那些狗也都順從主人的意願了。小鹿逐漸長大了,忘記了自己是只鹿,認為狗真的是自己的朋友,時常和狗壹起頂撞翻滾,越來越親昵。
? 狗因為害怕主人,只得順從小鹿,壹起玩得很好,但時刻舔它的舌頭,想要吃掉小鹿。
? 三年之後,小鹿走出家門,看見大路上有壹群野狗,立刻跑過去想跟它們玩耍。這群野狗見了鹿非常高興,馬上齜牙咧嘴的壹起圍了上來,把鹿咬死吃掉了,將屍骨亂七八糟的拋在路上。鹿壹直到死都沒有明白落得這個下場的原因。
寓意
? 本文是《三戒》中的第壹篇,是柳宗元謫居永州時所寫.《三戒》借麋,驢,鼠三種動物的可悲結局,諷刺了社會上的三種人.按作者在"序"中所說,"臨江之麇"所諷刺的是"依勢以幹非其類",就是倚仗他人勢力求得與對方要好的那種人."至死不悟"四個字,既表達了作者的厭惡之情,也勾畫出麋的可憐與可悲.這則 寓言故事在寫法上突出的是細致逼真的細節描寫和心理描寫,如"群犬垂涎,揚尾皆來",寫出犬吞食弱者的本性;"外犬見而喜且怒",用擬人的筆觸刻畫犬的心理活動.
2
? 壹群狗因為主人太寵愛那只麋鹿,不敢吃它,只好乖乖跟它玩。
? 三年過後,麋鹿外出,遇到別的狗,以為都是玩伴,都能跟它丟手絹,結果就被狗們壹擁而上,分而食之了。
? 這個故事,是用於諷刺那些依仗權貴,得意忘形的小人的,但我卻有些不同意見。寓言之所以為寓言,是因為它跨時間、跨地域、跨語境,言簡意遠,所以我認為,這種解釋在今天已經太“正確”,太狹窄。
? 所有的“麋鹿”在某種環境下圈養,都是會忘記自己的“麋鹿”之身,失去自知之明,正確判斷,以非為是,認敵為友,稀裏糊塗,亂七八糟,招致禍端的。父母們會,孩子們更會,從某種程度上說,現在很多父母所進行的正是壹項“養麋計劃”,它最可悲的卻是——“臨江之麋”,“至死不悟”,“現代之麋”,只怕也至死都不明白其中原因,甚至是“養麋”之人。
? 還記得那個12歲殺母的少年不就曾說過:“我又沒殺別人!我殺的是我媽!”只關心還能不能上學嗎?
? 是什麽樣的心靈和腦袋才會如此愚蠢、冷血、扭曲、可怕?是什麽樣的父母才能培育出這樣恐怖的異類?冰凍三尺非壹日之寒,母子皆無知,皆不悟,不將傷人,就將傷己,這才是此事最令人戰栗之處。誰能夠慣孩子壹輩子?誰真正能把孩子慣上天,任我行?哪家孩子出了自家壹畝三分地還能呼風喚雨?誰能夠在這樣的教養下,踏入社會,遇到矛盾,不發生某種人格斷裂、分裂,碎成壹地?
? 行走在教育鋼索上的父母們,請千萬別忘了妳手中的橫桿,壹頭是“管”,壹頭是“慣”,哪頭過沈,妳都會失去平衡,壹頭栽下來。那高度,那摔打,很難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