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大全 - “壹次性獎勵”為何成了教師收入的風暴眼?

“壹次性獎勵”為何成了教師收入的風暴眼?

教師集體討薪事件發生後,六安市政府回應稱,沒有拖欠教師工資;教師訴求是“要求發放壹次性獎勵”,而上訪教師所在區沒有出臺“壹次性獎勵”政策,且區直機關及區屬事業單位均未發放“壹次性獎勵”。

“壹次性獎勵”即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壹次性獎金。通俗點說,就是常說的年終獎。如果我們了解教師的收入構成,就能理解在所謂嚴格執行國家、省工資政策,及時足額發放工資之外,六安教師為什麽還要集體上訪。

差距就在“壹次性獎勵”部分

確保“教師工資不低於公務員”,其實是個老話題,因為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教師法》就規定了。24年過去了,這壹目標到底有沒有實現,相信不用我多說。

即便是“壹次性獎勵”,不同教師之間仍然會有很大的差距,這位教師的愛人,拿到手的“壹次性獎勵”便只有2.5萬元。而他所在地級市的六個區縣中,年底能夠給教師發放“壹次性獎勵”的,只有市直學校和壹個縣,其他教師待遇保障較好的區縣,頂多就是給教師發放公車補貼+年休假補貼。

《教師法》規定,“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於或者高於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並逐步提高”。而《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那麽,教師平均工資水平究竟是對標公務員全部實際工資收入,還是僅僅對標基本工資呢?

在壹些地方,“壹次性獎勵”占公務員全部工資收入的三分之壹甚至是二分之壹多,如果僅僅談基本工資,無視教師和公務員收入的實際差距來談“不低於”,那麽這個所謂的“不低於”,就是壹葉障目。

百年大計,教育為本;教育大計,教師為本。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必須把教育事業放在優先位置”。在財力有限的情況下,如何進行分配財政支出,到底優先保障誰的待遇,考驗的是地方黨政負責人的行政倫理——究竟如何看待優先發展教育這壹命題?

當然,光靠地方政府負責人的行政倫理,也即地方官員對教育的重視程度,也是靠不住的,保障教師待遇,還得靠制度。比如,浙江在教育現代化縣(市、區)評估操作標準中,規定要保證教職工工資和學生人均公用經費逐步增長。規定實施績效工資制度,建立與公務員津補貼同幅度、同標準增長的聯動機制,確保中小學教師的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各級各類學校教師社會保險政策落實到位;農村教師津貼、特崗教師津貼按要求發放到位。否則,該項指標不合格。

同時,落實教師法“不低於”的規定,還應該有具體可行的執行辦法。要給教師壹個說理的地方,否則權益保障不到位,很容易誘發群體性事件。對此,有論者建議,明確維護教師申訴的權利,對教師的申訴應當依法給予處理。教師認為當地人民政府沒有依法足額保障教師工資待遇時,其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權益也應該得到保障。

義務教育階段教育投入主要由縣級財政負責,對於地方政府來說,按照公務員實際工資收入保障教師待遇,可能面臨財政緊張的問題。縣級財力有限難以保障“不低於”,也應該由上級政府統籌,比如明確上壹級政府的連帶責任,即縣級政府無力承擔時,應由上壹級政府補足差額。同時,上級政府對下壹級政府教師待遇落實問題負有監督責任。

來源:澎湃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