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職工探親假期應為三至十五天,並不計入帶薪年休假天數。探親假期可以多次使用,但每次不得少於三天。職工需要在探親前向公司提出申請並經公司批準,否則將不被視為合法的探親假期。在探親期間,職工如需調休或請假,應當按照公司的規定進行申請,並視為特殊情況進行處理。具體處理方式可以是使用帶薪假期、調整休息時間等。如果未經公司同意,職工擅自缺勤將被視為曠工處理。值得註意的是,職工探親假期的具體安排需依據公司的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公司可以根據工作需要,拒絕或推遲職工的探親假期申請,但需保證職工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職工探親期間如產生休息費用由誰負擔?根據《勞動法》的規定,職工探親期間的休息費用由職工自己承擔。但如果公司給予支持,例如提供住房或者交通補貼等,則需要按照公司的規定進行報銷和結算。
職工探親假期是職工在工作之余享有的壹項福利,具有明確的規定和法律依據。職工應當在探親前向公司提出申請,並遵守公司的規定進行調休和請假等。公司也應當充分尊重職工的權益,為職工提供合理的支持和幫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職工探親假期不計入帶薪年休假天數。職工每次探親假期不得少於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