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敘文,是以敘述為主要表達方式,以寫人物的經歷和事物發展變化為主要內容的壹種文體。
記敘文寫作,是把自己的親身感受和經歷,通過生動、形象的語言,描述給讀者。
記敘文包括的範圍很廣,如記人記事,日記、遊記、傳說、新聞、通訊、小說等,都屬於記敘文的範疇。
記敘文寫的是生活中的見聞,要表達出作者對於生活的真切感受。
總的說,以記敘和描寫為主要表達方式的文章叫記敘文。
但記敘文寫作,伴隨自然流漏的適當議論和抒情。
記敘文有廣義與狹義之分。
廣義的記敘文,包括記敘性的文學作品,如散文、小說等。
狹義的記敘文是指以記人、敘事、寫景、狀物為主,對社會生活中的人、事、景、物的情態變化和發展進行敘述和描寫的壹類文章,常見的如消息、通訊、特寫、報告文學、遊記、日記、參觀記、回憶錄,以及壹部分書信等。
正因為記敘文寫的是生活中的見聞,所以壹定要表達出作者對於生活的真切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