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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我作文精編

導語:每個人都是獨壹無二的,不可取代的。以下是我整理的我就是我作文,供各位閱讀和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我就是我作文(1)

我就是我,是顏色不壹樣的煙火。

如果妳不能成為壹叢小灌木,那就當壹片小草地;如果妳不能成為太陽,那就當壹顆星星;決定成敗的不是妳尺寸的大小,而在於認識好自己,進而做壹個最好的自己。

記得曾經看到過這樣壹個故事,說的是:新加坡旅遊局給總理李光耀打了壹份報告,大意是說:“新加坡不像中國有萬裏長城、有秦始皇兵馬俑,不像埃及有金字塔,不像日本有富士山,除了壹年四季直射的陽光,什麽名勝古跡也沒有,要想發展旅遊事業,實在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李光耀看後大筆壹揮,只在報告上批了壹行字:妳想讓上帝給我們多少東西?我們有陽光就足夠了。旅遊局看了報告上總理的批文,細細思考,終於恍然大悟,總理的意思再明白不過,是讓我們利用自己的優勢——陽光,來大做文章。後來,新加坡利用壹年四季直射的陽光種植花草,發展成為世界上著名的“花園國家”。我們不僅只是能夠看到別人的長處,最重要的是能夠看到自己身上的閃光點,任何壹種事物都有他的獨特性,唯有讀懂我們自己,方能讀懂壹切。

壹代喜劇大師卓別林,少年時因相貌不佳成為別人的笑柄。然而,他能夠正確地認識自己,把自己的優點發揮到極致。在他的喜劇生涯中,容貌恰恰成為了壹種優勢。他演的無聲喜劇電影,達到了無聲勝有聲的境界。其實,上帝給我們每個人的東西都是壹樣多的,上帝給了妳陽光,妳就要讓它照亮遠方,上帝給了妳雨水,妳就讓它把彩虹鋪上。只有看到自己所擁有的,我們才會活得更快樂、更出色,這個世界也才會變得更美好。每個人都是最優秀的,要擦亮眼睛去認識自己,欣賞自己,發現和重用自己。

“我喜歡我,讓薔薇開出壹種結果,孤獨的沙漠裏,壹樣盛放的赤裸裸。”

風景總是彼岸的美,但是如果妳走到對面去看的話,妳現在的位置不正是彼岸嗎?學會認識自己,不要迷失了自己,不要忘記自己的才幹。在哪個場合,相信自己總會有用,“天生我才必有用”,知識沒找到屬於自己的天空,要找到自己的位置,更要學會認識自己,量力而行,生活總不會拋棄妳,認清自己,相信生活總是更美好的,相信壹切都是可能的。

我就是我作文(2)

我認為我是壹個樂天派,還是壹個完美主義者,因為我經常愛笑,而且凡事追求完美,盡管做到完美很困難。

我的同桌是個女孩,她經常說我很討厭,因為我太自戀,經常說“我是天才”這壹類的話。其實我自己也這麽認為,不過我認為這沒有什麽不好的啊,自己表揚自己其實就是在自己鼓勵自己,而且這樣還能避免自卑。我真不知道為什麽人們要把“自戀”劃進貶義詞壹類。

另壹點,她說我太血腥。

這壹點我很難評價,我很喜歡看電影裏打打殺殺的鏡頭(但我沒有暴力傾向,這點請註意),有時候我會認為電影中某人太殘忍,但是有時候卻又覺得他們很膽小,因為我老覺得他們……動作太小。當然,這壹點我不是好評價,所以我也不想說太多。

我認為我最大的特點就是很樂觀,而且不是壹般的樂觀,有時老師批評我時我會偷偷的笑,弄的同學大笑不已而老師卻面紅脖子粗,看樣子有種想沖上來把我腦袋擰下來的感覺。當然了,這只是壹部分,我經常的笑,就算成績不好也會笑,因為我相信兩種解決不了問題的表情中,笑比哭要好的多。所以同學說我是樂天派。

我並不是很喜歡語文,從小學的第壹節課開始我就恨透了語文這個學科,導致現在語文分數還老是拖我後腿。我也無奈,可是沒辦法,因為我無論如何強迫自己,我也不可能像聽其他課壹樣那樣的興致勃勃。

我給自己創造了壹條格言:凡事都有原因,沒有真正的“不為什麽”這壹個詞。

我很討厭“隨便,好像,差不多”這壹類的話,因為我不喜歡拿不定主義的人,所以我現在每當有人問我壹個問題而我拿不準時,我會說出自己的答案,後面附上壹句話“我不保證正確率”有幾次就因為告訴了別人錯誤的答案而害的別人不及格,而我卻反復思考答對了這幾題,每當別人找我論理時,我都會很感激這句話,因為他幫我逃過了好多劫難。

我寫這篇文章沒有什麽目的,只是自我表現介紹壹下。因為我是新來的,按照我的習慣,都喜歡先自我介紹。

我就是我作文(3)

當我得到了上帝的禮物——生命後,我便插上了天使的翅膀飄飄然的降臨到了這個人間。從我出生的那壹刻起,父母就為我傾註了所有的心血,為了不被競爭殘酷的社會淘汰;為了長大後我能以優異的成績跨入夢寐以求的高等學府;為了使我的知識更淵博;父母從我呀呀學語的時候就開始鍛煉我的寫作和口語交際的能力。

我就是我,是在“晨光花園”裏撿到的壹個普通的孩子,我的字典裏沒有“輸”字,因為我相信在嬰兒室的眾多寶寶中,誰會是愛因斯坦,誰又會是居裏夫人呢?

我的眼睛告訴大家:我是個愛讀書的人,閑來無事,我總會習以為常地壹頭紮進書海裏,我覺得書就象壹塊磁鐵,把我的目光牢牢地吸引在字裏行間。我喜歡《夢想風暴》裏壹個又壹個生動有趣的故事,也喜歡《快樂精靈》中那個不安分的羅小蔔。我的眼睛壹刻不停的在書中汲取營養,使我壹點點成長。

我的耳朵向大家反映:我是個善於傾聽的孩子,我愛聽在花朵下開過的春天;在蟲鳴中飛過的夏天;在秋葉下掃過的秋天;也愛聽在飛雪下飄過的冬天。在業余時,我總愛聽聽壹些前衛的音樂,它們用自己獨特的畫筆在我空白的課余畫紙上添上了幾筆流行色。

我的嘴不安分的向大家透露:我是壹個健談開朗的人,子曰:“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遇到難過的事,在我心底不由自主的就會湧上壹股快樂的泉水,過不了幾分鐘,妳又會在陽光下聽見我銅鈴般的笑聲。在失敗時,我會用女足的隊歌《風雨彩虹鏗鏘玫瑰》來鼓舞自己,因為論成敗,人生豪邁,大不了,從頭再來!壹次失敗,不等於永遠失敗,壹次成功,也不會成為永久的保證。

“千磨萬擊還堅勁,任爾東西南北風”在巖石之間的樹根,總是張得十分蒼勁;沙漠裏的種子,常能能在長時間缺水的情況下而依然存活;極地的苔蘚,可以在冰天雪地中生根發芽。“有自信的人,可以化渺小為偉大,化平庸為神奇”當妳遇到困難時,千萬別忘了自信,如果有了自信,那麽我相信,妳壹定會撥開重重雲霧,看到勝利的曙光。人生難免遇到挫折,如果喪失了信心,就等於失去了成功的機會。

我就是我,我希望每天都能:作業少壹點,快樂多壹點,批評少壹點,表揚多壹點。成功多壹點,失敗少壹點……

我就是我作文(4)

我出生那天,太陽從東邊升起。至於天上是否有彩霞,沒有誰記得。我只是壹個平常人家的孩子,沒有人去註意是否天呈異象,更沒有人去編造什麽紫氣東來的故事,換了皇子皇孫出世,史書往往會有非同凡俗的記載。

有人說,女孩是上帝用凝脂花做的,清清純純,淡雅可人。又有人說,女孩是水做的骨頭,從內而外清澈透明。女孩,猶如花蕾之露,盡享愛之光芒,嬌滴滴,柔弱弱,又似帶刺的玫瑰,芳香濃郁,光彩照人。

但是,即使上帝法力無邊,巧奪天工,也無法避免失誤。在千嬌百媚,姹紫嫣紅的花叢中,總會有壹顆小小的狗尾巴草,自然純真卻又野性十足。或許那就是我 。

壹頭烏黑亮麗的長發,壹雙水汪汪的大眼睛,壹口整整齊齊的白牙,圓圓的臉,薄薄的.唇。雖然相貌平平,但也要感謝上帝,至少端端正正的就了位。 我,既善良又邪惡;既可愛又討厭;既文靜又瘋狂;既傷感又灑脫;既馬虎又細心。我常問自己,我到底是哪壹種女孩呢?

我善良,曾多次給小區的野貓餵火腿腸;我邪惡,碰到朋友會忍不住上前捉弄壹番。我可愛,爸爸公司的員工都喜歡我;我討厭,常常黏在媽媽身邊,讓她無法好好工作。我文靜,在老師眼裏我不常說話;我瘋狂,在同學眼裏我整壹個暴力女。我馬虎,接連兩次忘帶《新觀察》;我細心,每次出遊都為同伴的哥哥備好暈車藥。我傷感,看書經常被感動的淚如雨下;我灑脫,想哭就哭,想笑就笑,不管別人怎麽看我,凡事壹笑而過,然後輕松自在。

我想,我最重視最在乎的就是友情。友情在別人看來,可能只是壹段時間,但在我看來,卻是壹輩子。最害怕聽到的兩個字就是“絕交”,朋友的失去會讓我心如刀割。所以擁有時要珍惜,若等失去,便會後悔莫急。我曾安慰過自己,離開自己的朋友不是真心朋友,但我們畢竟做過朋友。

不過壹切都過去了。如果因錯過太陽而哭泣,我將會錯過月亮和星辰。快樂是壹天,憂傷也是壹天,何不重新開始,過快樂的壹天呢?

哈哈,我就是我,壹個獨壹無二的我。

我就是我作文(5)

我叫吳笑天,13歲的中學生。友人對我說;妳看妳蠻好的,有這麽個與眾不同的名字,很有味道啊。這個名字據說是爸爸想了好久才想出來的,所以我也很喜歡這個名字。

白天我是個平凡地讓人看壹眼就忘記的學生,頭總是低著,手裏拿著幾本書,簽著“吳笑天”的名字。字是細細小小,微微傾傾斜的那種,像壹片被風吹歪的艾草。

我喜歡上學,喜歡看那麽多人來來往往,每壹張臉都不壹樣,安安靜靜地看人比看哪壹部書都有趣,況且校園裏年輕的臉,還沒有學會用假臉把自己藏起來,內心就分明地寫在臉上:桀驁不馴的太張狂了壹點,嚴肅穆然得太古板了壹點……我最喜歡看那些沈穩而自信的臉,目光篤定,緊抿的嘴角是深深的堅持和堅韌。不像我的眼神總是有點兒躲躲閃閃,連說話也是閃閃爍爍的。

這個年紀,誰不希望自己是最好的,是他人的焦點?可是我能找到自己最大的優勢便是在沈默而不起眼的觀察中積累自己的感覺,有耐性抱著壹篇文章細細地讀壹下午,隨著它壹起感嘆或震撼。我格外喜歡余秋雨的書,它讓我沈醉於千年古文明的光輝中。余秋雨先生的遊記散文在我看來是最好的,沒有華而不實的偽小資情調,以文化做基礎,深厚而有內涵,又沒有把文化格式化,定義化。正是因為余先生我才了解了那些文明的碎片,原來在它們看似冰冷的面目下,也有壹顆溫潤如玉的心,記錄著滄桑,見證著變遷,或歡悅,或哀傷,在余先生的行文間“撲撲”的跳動。

更重要的是,余先生看得到小人物,看得透小人物,明白他們的感情。余先生的遊記從不壹味記追敘偉人,他能發現大背景下的渺小。

可惜的是,余先生在大多數與我同齡人心中遠不如“超女”可愛。當我與同學談起敦煌,說起巴特農神廟時,總會覺得自己好沒趣,像是在賣弄學識。大家都很忙,我不想打擾別人或硬拽別人來聽壹些陌生的文化顫音。

因為沒人聽我的話,我只好把它寫在日記裏。我喜歡寫日記,我愛這種不限制文體和字數的自由寫作。我寫日記是壹反常態的忘我,義無返顧地拼命寫,把很多很多別人沒時間聽的感受說給自己聽,也是說給媽媽和語文老師聽。我分外感激她們倆,再好的演員也需要觀眾,我從她們那裏獲得了寫日記的義。

我熱切地用壹周的耕耘等待媽媽讀日記的側影,語文老師在日記末龍飛鳳舞的批語。為此我可以夜深人靜了還坐在桌邊亢奮地寫。每壹篇剛剛寫好的日記都軟軟的,抖動的紙頁發出壹萬只蝴蝶扇動翅膀的聲音,似乎還有些溫熱,字跡在寫到激動出會不由自主地加重,墨跡微微地洇染開來,像壹株隔世的艾草。每當這時,我便有壹種莫大的成就感。

這就是我,壹個平凡、愛看書和寫日記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