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食堂財務管理制度如下: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法令,執行和宣傳“會計法”,維護財政法規、財經紀律,保護國有資產的安全
2、編制和執行學校的各項財務計劃,擬定學校具體財務管理制度(方法),做好記帳、算帳、報帳工。
3、堅持“量入而出、收支平衡”原則,精打細算,厲行節約,合理分配,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4、學校的經濟活動由單位法人代表負責,財務人員協助校長管理學校日常財務工作。
5、學校財務工作系指學校行政及工會的工作,學校財務人員在上級財務部門的領導下,統壹處理各項財務工作。
6、根據財務監督制度的需要,設置會計、出納財產管理員崗位。
7、會計人員要做好學校財務預、決算工作,準確做好學校帳務、結算上報工作,做到帳實相符帳帳相符、帳表相符、表表相符,認真執行會計崗位責任制所規定的各項職責。
8、嚴格現金收付手續,堅持“賬錢分管”的原則,指定專職或兼職出納人員辦理。建立現金日記賬,逐筆登記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9、按照國家規定配備具有崗位證書的專職或兼職財務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或出納人員調動工作因故離職的,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好交接手續前,不得離職。
10、財務專用章應由專人保管,個人印章必須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嚴禁壹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11、嚴格憑證審批手續,報銷憑證須由經辦人簽字或蓋章,經領導審批後方可報銷,重大開支須報學校行政討論決定
12、加強會計檔案管理,對本單位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由會計人員按要求保管。
13、學校支出包括事業支出、經營支出、自籌基本建設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撥出經費、上繳上級支出等。
14、事業支出指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事業支出的內容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支出、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業務招待費和其他費用。
15、經營支出是指學校在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經營支出與經營收入應相互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