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醫學綜合,占10%.
生理學、生物化學、病理學、藥理學醫學人文綜合,占5%.
衛生法規、醫學心理學、醫學倫理學臨床醫學綜合,占80%.
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測試內容、考試形式以原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審定的大綱為準。
執業助理醫師指具有《醫師執業證》及其級別為“執業助理醫師”且實際從事醫療、預防保健工作的人員,不包括實際從事管理工作的執業助理醫師。
執業助理醫師類別分為臨床、中醫、口腔和公***衛生四類。
基礎醫學綜合,占10%.
生理學、生物化學、病理學、藥理學醫學人文綜合,占5%.
衛生法規、醫學心理學、醫學倫理學臨床醫學綜合,占80%.
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測試內容、考試形式以原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審定的大綱為準。
執業助理醫師指具有《醫師執業證》及其級別為“執業助理醫師”且實際從事醫療、預防保健工作的人員,不包括實際從事管理工作的執業助理醫師。
執業助理醫師類別分為臨床、中醫、口腔和公***衛生四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