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農村村支書選舉條件如下:
(1)選舉的村書記必須滿足戶籍在本村的條件;
(2)村書記選舉需要滿足黨員的條件,如果沒有滿足,就不在村書記選舉的條件範圍內;
(3)男的不能超過60,女的不能超過54,這樣選舉才受法律保護;
(4)未被剝奪政治權利;
(5)參選者的年齡要在十八周歲以上;
(6)參選者品行作風過硬,講公道、守規矩、為人正派、誠實守信。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第十三條
年滿十八周歲的村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員會選舉前,應當對下列人員進行登記,列入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
(壹)戶籍在本村並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戶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參加選舉的村民;
(三)戶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壹年以上,本人申請參加選舉,並且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參加選舉的公民。已在戶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不得再參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員會的選舉。
二、村支書選舉的流程是什麽
村支書選舉的流程如下:
1、由村黨組織向鄉鎮黨委提出召開村黨員大會的申請,經批復後研究籌備選舉工作;
2、選舉日到會黨員人數達到全體黨員總數的80%以上方可開會;
3、上屆黨支部書記代表村支部做述職報告;
4、提名監票人、計票人、唱票人並舉手表決是否通過;
5、第壹輪投票。無記名投票,選舉出差額候選人;
6、工作人員以姓氏筆劃為序填寫第二輪投票票樣,並解釋票樣;
7、第二輪輪投票,有兩種形式:壹是先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差額選舉出村支部委員。再由支部委員選舉出支部書記、副書記。二是直接無記名投票選舉出書記、副書記、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