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孕婦請病假條會有哪些待遇
在現實生活中女性求職時總會受到隱形的性別歧視,大多數公司考慮的後果就是女性在社會必須扮演的的角色—孕婦,無法工作卻要正常給予 工資 ,壹般來說,對於公司不僅會增加成本,還會有壹系列麻煩事,但是對於這種情況國家的有關法律早已給出相應的規定,那麽, 上海 孕婦請 病假 條,工資有哪些安排呢? 上海孕婦請病假條, 女職工 懷孕請病假有工資嗎 壹、 女職工產假 分別按下列情況執行 (壹) 產假 :98天 30天(晚育) 15天(難產) 15天(每多生壹個嬰兒) 15(有獨生子女證)第壹、單胎順產者,給予產假九十八天,其中產前休息十五天,產後休息八十三天。第二、 難產假 。剖腹產、Ⅲ度會陰破裂增加15天;吸引產、鉗產、臀位產增加15天;第三、晚育假增加30天;第四、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壹個嬰兒增加15天;第五、男士有10日得陪護產假 (二)產假需提供的證件: 身份證 、 結婚證 、 準生證 、出生證和獨生子女證(獨生子女證全稱為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自願終身只生育壹個子女的夫妻)。 二、產假期間相關待遇 (壹)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發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 (二)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於地方 法規 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準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 (三)產假,領生育津貼產假包括:98天 30天(晚育) 15天(難產) 15天(多胞胎每多生壹個嬰兒),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用來發放 產假期間工資 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 社保 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 產假工資 並不相等,所以有規定: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簡單說來就是: 1.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標準,下同)高於生育津貼,按產假工資發發放,生育津貼下來,歸企業。 2.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於生育津貼,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然後生育津貼下來,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還是歸企業。 (四),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工資按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多休出來的是沒有工資的,除非可以開到病假證明,這樣就可以算病假,也是可以享受 病假工資 的。 上述法律條不僅僅適用於上海,其實無論是上海孕婦請病假條,還是全國的其他地方,孕婦請病假在法律中都有相關規定,即使有的企業不遵守相關的法律制度,孕婦同樣可到勞動局請求評判,如若遭到不合理對待,可以向司法機關提起上訴,依法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