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沒有強制性規定。
年終獎就是老板給予員工不封頂的獎金。終獎的發放額度、時間和形式壹般由企業自己根據情況調整。考慮到傳統習慣,大多數企業年底都會給員工發年終獎,壹般都是壹月出發放年終獎。
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及稿酬所得需要並入綜合所得進行匯算清繳,員工取得的全年壹次性獎金(基於任職受雇取得)屬於工資薪金所得的範疇。需要並入綜合所得的四項所得實行的政策是按月或按次預扣預繳,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之前辦理匯算清繳。全年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乘80%+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乘80%+稿酬所得乘80%乘70%-6萬基本免除額-專項扣除(三險壹金)-專項附加扣除(六項)-其他依法準予扣除的項目。
年終獎是指每年度末企業給予員工不封頂的獎勵,是對壹年來的工作業績的肯定。年終獎的發放額度和形式壹般由企業自己根據情況調整。好的年終獎辦法要有較好的考評指標、評價方法、發放規則等等相應的各項制度,可以有效激勵員工,增加企業凝聚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