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分開定義與命題的概念即可
定義
對某些名稱或術語的含義加以描述,作出明確的規定,就是對名稱和術語下定義,談重點下定義的註意事項
①在定義中,必須揭示出事物與其他事物的本質屬性的區別.②定義的雙重性:定義本身既可以當性質用,又可以當判定用.③語句必須通順、嚴格、準確,壹般不能用“大約”“大概”“差不多”“左右”等含糊不清的詞語.要有利於人們對被定義的事物或名詞與其他事物或名詞區別.
)命題的組成結構:
①每個命題都是由條件和結論兩部分組成.條件是已知事項,結論是由己知事項推斷出的事項. 命題壹般寫成“如果,那麽”的形式.“如果”引出的部分是條件,“那麽”引出的部分是結論.有些命題沒有寫成“如果,那麽”””的形式,條件和結論不明顯,對於這樣的命題,要經過分析才能找到條件和結論,也可以將它們改寫成“如果那麽”的形式.命題的條件部分,有時也可用“己知”或“若”等形式表述.命題的結論部分,有時也可用“求證”或“則”等形式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