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做過“賊”。“噓——”,我只告訴妳壹個人。不過妳告訴別人也沒關系,因為我偷的不是別的,而是書。魯迅先生不是說過:“竊書不算偷,讀書人的事嘛!”
其實,我家裏上上下下都堆滿了書,有《道德經》、《中國上下五千年》……這些書都是被老爸稱為“主食”的,而我買的偵探小說被老爸稱為“零食”的。老爸天天說要多吃“主食”,少吃“零食”,那樣才能身體健康。我就是喜歡吃“零食”,坐在沙發上壹口壹口地啃著。為此,我受了特多的“教育”,但我還是不以為然,最終老媽勃然大怒,把我的“零食”全抱走了,放在櫃子裏,還上了鎖。
沒有了“零食”的我,生活變得索然無味。到了周末,我也只能吃飯、睡覺、寫作業。唉,這種日子什麽時候是個頭啊?
有壹天,家裏來了壹屋的客人。老爸老媽在下面賓館忙得不可開交,我卻在家裏無所事事。突然我靈機壹動:如果我在家裏找鑰匙,就算被發現,媽媽也不會當著這麽多客人的面批評我。說幹就幹,我叫表弟過來幫忙:“媽媽壹上來,妳就咳壹聲作為暗號提醒我。”有了表弟的幫助,我更有信心了。我迅速潛入房間。鑰匙在哪裏呢?我這找找,那翻翻,四處尋找,終於在床頭櫃裏發現了壹串鑰匙。拿著這串鑰匙在書櫃上壹把把試,果不其然,裏面真的有書櫃鑰匙。為了不被發現,我特意只拿了壹本書,坐在沙發上細致品讀,把壹整盒“零食”啃光了。可是我還是不過癮,便又拿了壹盒。從那以後只要有時間,我就那壹本來讀。不知不覺中,把壹整個書櫃的書全啃光了。
爸爸,我知道您想讓我做壹個中西貫通、古今貫通的人,可我現在還小,還需要各方面的營養。我會成為妳期望的好孩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