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人員須具副處以上職務
根據《關於從公務員中選派財務總監的通知》,財務總監實行任期制,任期壹般為3年。任職財務總監的年齡計算截至2004年1月31日,男性不超過57周歲,女性不超過52周歲。需具有較全面的財務、會計、國有資產管理和現代企業管理專業知識;在財政、審計、稅務部門或其他單位財會、審計崗位擔任正處級職務3年以上或副處級職務5年以上(因工作需要,對個別特別優秀的可適當降低任職年限要求),並具有會計師或相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資格)。
本批財務總監選派人數為10人。選拔形式采取個人自願和單位推薦相結合的方式。任期滿後經考核稱職,如本人申請續任,可安排到另壹授權經營機構續任財務總監。
報名工作10月10日前完成
這批財務總監派駐的單位包括廣州鋼鐵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廣州百貨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廣州珠江啤酒集團有限公司、廣州珠江鋼琴集團有限公司等壹批廣州市屬國有資產授權經營機構。職責是:列席派駐單位的董事會會議,參加派駐單位領導班子其他有關會議,履行對派駐單位經營管理中的財務監督職責,監督其依法進行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
報名推薦工作需在10月10日前完成。詳情可登錄“廣州財政網”查詢,網址:www.gzfinance.gov.cn.
報名聯系人:陳金輝 聯系電話:83338651 咨詢聯系人:賴洪濱 聯系電話83338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