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大學生就業制度沿革
(壹)計劃經濟下的大學生就業制度
在計劃經濟模式下,經濟建設的任務是當作政治任務來完成的。
作為經濟建設的新生力量—大學畢業生,則是作為“新鮮血液”,由國家集中調配、統壹分配,使用於國家最需要發展的工業領域及其他行業。
1、建國初至60年代中期:
1950年,國家提出對高等學校畢業生實行有計劃的統籌分配。
1951年發布的《關於改革學制的決定》中明確規定“高等學校畢業生的工作由政府分配”。
這壹時期畢業生分配工作的基本方針是“集中使用、保證重點、照顧壹般”。初步形成了由國家負責按計劃分配的制度。
自1963年起,全國高校畢業生分配實行統籌安排,由畢業生分配部門在有計劃、有重點地了解用人部門的需求和畢業生實際情況的基礎上,提前編制分配計劃。
2.“文革”期間:
1972~1979年的畢業生,是“文革”期間推薦入學的學生,根據中***中央、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基本上是根據畢業生生源情況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配回來源地區或單位安排工作,稱之為“社來社去”(指農村人民公社推薦的學生,畢業後回到推薦他的人民公社)、“哪來哪去”,國家只作少量調劑。
3.恢復高考制度後:
1977年恢復全國統壹考試制度,從這壹屆起,又重新施行統壹分配制度。
1981年國務院批轉了國家計委、教育部、國家人事局《關於改進1981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分配工作的報告》,對畢業生的分配確定在國家統壹計劃下,實行“抽成調劑、分級安排”的辦法:
1)教育部直屬高校,是面向全國培養人才的,其畢業生由國家負責面向全國分配,主要用於加強重點,調劑質量。
2)中央業務部門主管的院校,主要是為本行業、本系統培養人才,其畢業生原則上由中央各業務部門在本系統、本行業內分配。
3)省、市、自治區主管的院校畢業生,主要由各省、市、自治區負責面向本地區分配。
(二)改革開放深化後的大學生就業制度
1985年5月,中***中央頒布《關於改革教育體制的規定》,提出了改革大學招生的計劃制度和畢業生分配制度的要求。從1986年起,將由國家計委主管的編制畢業生分配計劃的工作,交由國家教委主管,促進了畢業生分配工作的進壹步改革。具體內容如下:
1、改變過去全部由政府部門少數人編制分配計劃的辦法,采取由主管部門和高等學校上下結合的方法編制分配計劃。
2、逐步改變落實計劃的方法,開展“供需”見面的活動。1986 年,國家教委直屬院校畢業生人數的80% ,由國家教委提出學校分給部門、分給地區的畢業生人數即“切塊計劃”,通過“供需見面”方式提出分專業、分用人單位的調配方案。其余20% 的畢業生,也由學校根據社會需求提出建議分配計劃。
3.“雙向選擇”與“自主擇業”
從1986起,國家教委逐步提出了《高等學校畢業生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並於1989年予以實施。在該方案中,提出高等學校畢業生分配制度改革的目標是:在國家就業方針政策指導下,逐步實行畢業生自主擇業,用人單位擇優錄用的“雙向選擇”制度。逐步把競爭機制引向高等學校。
1993年,中***中央、國務院頒布了《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以此確定的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的目標是:改革高等學校畢業生“統包統分”和“包當幹部”的就業制度,實行少數畢業生由國家安排就業,多數由學生“自主擇業”的就業制度。高等學校作為就業工作的中介,主要為“自主擇業”的畢業生提供服務。
二、職業發展態勢與就業觀念及
就業方式的變化
(壹)職業變遷和發展趨勢
1.社會職業種類越來越多:
隨著社會分工的發展和職業的分化,職業已遠遠超過“三百六十行”。據有關資料介紹,大約在20世紀70年代,全世界職業種類就超過42000種,現在則更多。
2.社會職業結構變遷的速度越來越快:
從農業革命到工業革命經歷了數千年,而從工業革命到新的產業革命,才200多年。在這200多年裏,不斷出現新的行業,且行業的主次地位變化也越來越快。工業革命時期,主要是紡織業;二十世紀,鋼鐵、汽車和建築業先後超過紡織業;而電子行業從產生到發展並成為壹個主要行業,只用了幾十年時間。
3.腦力勞動者職位在社會職位總額中所占比例越來越大:
據有關資料介紹,1960年美國的腦力勞動者占就業總數的43.3%,1997年上升到51.4%。在我國,腦力勞動者和專業技術人員的比重也在不斷增大。
(二)職業發展的特點
職業在不斷地分化、重組,新的職業層出不窮,傳統的職業面臨著消亡。
第壹、第二產業的社會職業以消亡變動和重組為主;第三產業正在迅猛發展,如交通運輸業、郵電通訊業、商業、服務業、金融保險業、信息咨詢業、租賃廣告業、信息產業等。
職業發展使大學生就業時面臨壹些新情況:
1)勞動崗位中體腦混合且體力勞動所占的比例越來越少;
2)與傳統專業絕對對口的崗位越來越少;
3)勞動崗位的地域空間越來越小,行業特征不像過去那麽鮮明;
4)崗位所需的職業知識和技能更新周期加速,復合程度提高。
復合型、通用型人才擇業余地較大,
對非專業綜合素質的要求空前提高。
(三)就業觀念與就業方式的變化
1.就業觀念的改變
傳統的職業觀念是終身從事壹項穩定的職業,不斷精益求精,直到退休。這種職業觀念已不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
“沒有職業的穩定,只有技能的穩定與更新。
2.就業方式的改變
長期以來,人們正規的就業方式幾乎都是全日制,從將來的就業趨勢看,除全日制工作方式外,各種靈活就業的方式將會迅速發展。
高校畢業生不僅是“求職者”,更多將成為“創業者”這壹新觀念在世界高等教育會議上提出來,反映出知識經濟時代職業流動和就業個性化的新趨勢。
第二節 我國大學生就業環境
與就業制度現狀
壹、我國大學生就業的社會環境
(壹)市場經濟競爭激烈
在市場經濟運行中,優勝劣汰,適者生存,競爭十分激烈。勞動者素質的高低,要通過其對經濟和社會的貢獻來衡量。因此,經受市場經濟的激烈競爭的考驗,成為每個人都不可回避的選擇。
(二)多元經濟***同發展
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同發展,是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壹項基本經濟制度。
(三)現代化建設任重道遠
20世紀走兩步,達到溫飽和小康,21世紀用30~50年的時間再走壹步,達到中等發達國家的水平。從現在起到2010年,是我國實現第三步戰略目標的關鍵時期。
(四)知識經濟初見端倪
知識經濟的社會細胞已經出現並正發展壯大,人類進入知識經濟時代已經不是遙遠的未來。為此,當代青年學生必須做好充分準備,以迎接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
二、學生就業管理體制和職責分工
1、國家教育部主要職責
2、國務院有關部委主管部門的主要職責
3、省、自治區、直轄市主管部門的主要職責
4、高等學校的主要職責
三、我國現行的就業制度
就業制度是指國家關於人們合法獲取就業機會、維護社會就業行為的根本規定。
(壹)國家公務員制度
國家公務員制度基本原則是:
1.公平競爭原則
2.功績制原則
3.黨管幹部的原則
4.依法管理原則
(二)勞動合同制度
1983年原勞動人事部發布《關於積極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通知》,提出招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1986年,國務院發布了壹系列旨在建立“勞動合同制”的就業制度的文件。
1994年,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和國勞動法》,並決定自1995年起實施。
(三)市場就業制度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人才開始“流動”。
從1995年開始,我國實行了市場就業制度。
第三節 我國大學生就業市場現狀
大學生就業市場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高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的深化而逐步建立的。
大學生就業市場的運作結果是就業協議書。確保就業協議書的法律地位是保證大學生就業市場正常運作的關鍵。
就業協議書要經過鑒證和批準兩道程序。對就業協議書的鑒證包括兩個方面,即鑒證學生身份和鑒證就業協議書的合理合法性。
鑒證學生身份是由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對畢業生擁有權利的鑒證。例如定向生、委培生是無權參加自主擇業活動的,學校就不能給予鑒證。在鑒證學生身份的基礎上,才能對就業協議書合理合法性給予鑒證。
就業協議書最終需要得到負責大學生就業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如省教委)的批準,這是為了保證畢業生順利就業的必要行政手段。尤其在當前社會人事、戶籍等制度沒有配套進行改革時,需要用行政手段保證就業協議的執行,以維護市場運作的結果。
壹、大學生就業市場的類型:
1)各高等學校的校內大學生就業市場
2)校際聯合的大學生就業市場
3)省、市、區主管畢業生就業部門設立的地方大學生就業市場
4)中央部門所屬院校的行業大學生就業市場
5)各大經濟區的區域性大學生就業市場
6)教育部設立的全國大學生就業市場
二、大學生就業市場的特征
1.專門性,壹種專門的人才市場。
2.初次性, 初次就業市場。
3.時限性,大學生就業具有壹定的季節性。
4.群體性,全國每年幾百萬名畢業生就業。
三、大學生就業市場的中介組織
主要包括兩種形式:
1、國家、省、市級的大學生就業指導中心
2、各高校大學生就業指導中心
四、大學生就業市場的現狀
當今的大學生就業市場,其現狀主要有如下幾個方面:
1.需求不平衡:
1)學科專業之間
2)學歷之間
3)地區之間
4)院校之間用人單位之間
2.社會對畢業生的素質要求提高
目前畢業生就業形成了“買方市場”,就業競爭愈顯,用人單位對畢業生的素質要求標準越來越高,選擇畢業生也更加理性。許多用人單位已將綜合素質作為評價畢業生“實力”的主要依據和擇人標準。
綜合眾多用人單位的招聘條件,可以看出具有下列素質和條件的畢業生受到用人單位的歡迎。
1)較高的政治思想素質和高尚的品德:優秀畢業生、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產黨員及誠實守信的畢業生。
2)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用人單位特別歡迎事業心強、眼光遠大、心胸開闊、具有強烈使命感和社會責任感的人。而對那些最大的追求是實現個人價值,或剛到就業單位稍不順心就“跳槽”者則表示極大的不滿。
3)具有吃苦耐勞的創業精神:用人單位十分看重畢業生是否具有吃苦耐勞的創業精神。
4)具有紮實的基礎知識和寬廣的知識面:在就業市場上,學習成績優良,知識面寬,綜合能力較強的畢業生普遍受到歡迎。外語四(六)級、計算機二級及其以上等級證書已是許多用人單位和壹些城市接收畢業生的基本要求。
5)具有較強的動手能力和創業意識:許多用人單位在招聘畢業生時,總希望畢業生動手能力強,並具有壹定的工作能力和經歷。
6)具有團結協作的團隊精神:現代社會越來越需要依靠集體智慧和力量,越來越需要發揮團隊協作精神。
7)身心健康者:身心健康是現代企業對人才基本素質的要求。
3.就業競爭日益激烈:
就業競爭日益激烈的原因:
壹方面大學生擇業受畢業時間相對集中、選擇職業時間較短的影響。
另壹方面,近幾年隨著高等教育大眾化的實施,畢業生的數量不斷增多,而社會的有效需求卻在短期內增加有限,因而就業崗位有限,就業壓力增大。
4.以學校為基礎的畢業生就業市場基本形成:
以學校為主體的就業市場,由於學校與用人單位常年保持較密切的聯系,供需雙方專業較對口,學校的中介作用可以得到充分發揮等,這樣就使得學校的就業市場簽約率較高,市場的效益發揮較好,因其高效、可靠、真實、規範而受到了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的普遍歡迎。
5.就業管理工作進壹步規範、完善:
1)以學校為基礎的畢業生就業市場和就業指導服務體系已經建立,並為畢業生和用人單位提供了多方面的幫助、指導和服務。
2)市場機制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作用愈來愈明顯。公平競爭、優勝劣汰得以充分體現,公開、公正、公平競爭的擇業氛圍正在形成。
3)畢業生就業市場正從傳統的管理向以信息技術為基礎的現代化管理模式轉變。就業指導的手段正在向信息化、網絡化邁進。各高校積極創造條件,依托全國畢業生就業信息網站,為畢業生提供網上信息交流和服務。
4)就業關系合同化。即無論企業、事業單位,還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只要錄用畢業生,都必須簽訂就業協議,這從客觀上反映了畢業生就業工作已進入規範化、法制化的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