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線為:專業實務300分,實踐能力300分。壹次考試同時通過兩個科目為考試成績合格(標準分)。
近幾年護士資格考試分數線參考:
2018護士考試分數線:專業實務:300分,實踐能力:300分,壹次考試通過兩個科目考試成績合格。
2017護士考試分數線:專業實務:300分,實踐能力:300分,壹次考試通過兩個科目考試成績合格。
護考總分是380分,380分是標準分,不是實際的卷面分數,實際卷面每個科目只有120道題。
擴展資料:
護士申請延續註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護士延續註冊申請審核表;
2,申請人的《護士執業證書》;
3,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擬在醫療衛生機構執業時,應當重新申請註冊:
1,註冊有效期屆滿未延續註冊的。
2,受吊銷《護士執業證書》處罰,自吊銷之日起滿2年的。
重新申請註冊的,按照本辦法第七條的規定提交材料,中斷護理執業活動超過3年的,還應當提交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教學、綜合醫院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並考核合格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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