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登錄中國教師網,進入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上報名系統(山東省壹般在3月下旬和6月下旬各壹次認定)
二、申請人登錄賬號或註冊賬號
申請人在首次登錄本申報系統時需註冊賬號,點擊登錄頁面中註冊按鈕,將出現實名註冊界面。
三、申請人登錄網上報名系統
實名核驗後,您看到個人信息中心界面,在此界面中包含六個模塊:個人身份信息、教師資格考試信息、普通話證書信息、學歷學籍信息、學位證書信息、教師資格證書信息。
四、進入業務平臺頁面
在業務平臺頁面中,您可以看到導航欄、業務辦理記錄及業務模塊(教師資格認定、教師資格定期註冊、證書補發換發)。
五、閱讀須知,並點擊報名,完成個人信息填寫
申請認定報名成功。請您務必在系統“業務平臺”頁面“教師資格認定信息”記錄中,在認定狀態處查看認定進度,且在規定時間內攜帶認定通知或公告要求提交的材料進行現場確認。
在網上提交認定申請後,需要根據提示信息到現場確認,現場確認時間和確認地點在認定公告上以及提交認定申請成功後的提示窗口上都有。
六、攜帶相關資料,前往現場認定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中國公民凡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備規定的學歷,教師資格考試合格,有教育教學能力,經認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師資格。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需要準備或提交以下材料(各地區認定材料要求不同,待本地區認定公告發布後,再仔細閱讀公告):
1、二代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原件
2、學歷證書原件(學歷信息經過學信網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
3、體檢表原件(當次有效)
4、《個人承諾書》(申請人在網上申報界面下載打印、本人簽名拍照後,在填寫申報信息時按程序要求上傳)
5、考試合格證明(認定系統能驗證通過的可不提交)6、近期壹寸免冠彩色相片 1 張(應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版)
7、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應當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以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註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
8、認定系統無法驗證申請人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的,需現場審查驗證取得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具體需要出示或提交的材料請以認定機構的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