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記錄壹般包括兩部分
1、會議的組織情況:時間、地點。
2、出席人數,若人數少,可寫明姓名。
3、列席人數,也可寫姓名或只寫列席人員範圍。
4、缺席人數,重要會議壹壹寫出姓名,註明缺席原因。
5、主持人。
6、記錄人。
7、會議的主題。
記錄方法有兩種
會議內容,是會議記錄的主要部分。
摘要記錄。只記會上報告了什麽事情,討論了什麽問題,通過了什麽決議。
詳細記錄。記錄每壹個人的發言。v 會議結束,記錄完了,另起壹行寫“散會”兩字。
最後,由主持人和記錄人或參會人(特別是在形成重要決議時)簽名。為了提速,可適當使用壹些簡稱、代號,待會後整理再補上。
擴展資料
支委會是黨派團體內的基層組織,壹般在委員會之下設立支部,負責支部日常工作的成員稱支部委員,召集範圍僅限支部委員而不涉及其它成員的會議,稱支委會。 在中國,支委會壹般特指黨支部委員會,換句話說就是黨支部委員會的簡稱。支委會每屆任期三年至五年。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