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查詢結婚證的信息:由登記結婚的當事人,攜帶其身份證、戶口簿等材料,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查閱申請即可。若當事人因故不能親自前往查閱的,可以辦理授權委托書,委托他人代為查詢。
法律客觀:《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
婚姻登記檔案的利用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壹)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應當建立檔案利用制度,明確辦理程序,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二)婚姻登記機關可以利用本機關移交的婚姻登記檔案;
(三)婚姻當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可以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
婚姻當事人因故不能親自前往查閱的,可以辦理授權委托書,委托他人代為辦理,委托書應當經公證機關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