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註司法考試的朋友都知道,國家司法考試(簡稱司考)已經從2018年開始改革成為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簡稱法考),司考和法考都是法律行業的入門考試,不過二者之間也存在壹定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法律職業的準入範圍增加
從司法考試的四種職業增加到法考的九種(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法律類仲裁員、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復議、行政裁決、法律顧問的公務員)。
2、報名學歷條件提高
司法考試高等教育本科學歷即可報名,法考則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並具有學士學位。
3、考試模式變更
司法考試是統壹紙筆考試,法考是客觀題考試實行閉卷、計算機化考試方式,主觀題考試采取可查詢法典、計算機化考試方式。
4、卷式結構變更
司法考試是四卷,主觀題和客觀題壹起考,法考是三卷,包括客觀題兩卷、主觀題壹卷,客觀題考試通過才能考主觀題,客觀題的成績連續兩年有效。
5、考試科目增加
由司考的13門增加為法考的18門。
6、考試時長調整
司考為客觀題180分鐘、主觀題210分鐘,法考為客觀題180分鐘、主觀題240分鐘。
以上就是司考和法考的區別,那麽司考為什麽要改革呢?
二、司考為什麽要改成法考
2018年是司考改成法考的第壹年,法律業稱之為“法考元年”,從司考到法考,不光是名稱的變更,還進行了很多調整,之所以要改革司法考試,主要原因由以下幾點:
1、國家選拔法律人才關系到國家法律建設,司考變法考就是為了從源頭抓起,把好法律職業“入口關”,提高法律職業人員整體水平,進壹步深化司法改革和法學教育的改革。
2、傳統的司法考試制度拘泥於考試,存在壹定限制,很多人考司考都是靠單壹的背法條,通過率卻更高,不符合法律人才的選拔要求。
3、司考變法考,壹考變兩考,主要是為了使考試測量方式更加科學,引導法學教育在做好知識教學基礎上加強實踐教學,實現對考生有重點的考查,讓法律人才的選拔更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