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行政法。
國家秘密受法律保護。壹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任何危害國家秘密安全的行為,都必須受到法律追究。
保守國家秘密的工作(以下簡稱保密工作),實行積極防範、突出重點、依法管理的方針,既確保國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資源合理利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公開的事項,應當依法公開。
擴展資料
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國的保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的保密工作。國家機關和涉及國家秘密的單位(以下簡稱機關、單位)管理本機關和本單位的保密工作。中央國家機關在其職權範圍內,管理或者指導本系統的保密工作。
機關、單位應當實行保密工作責任制,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護措施,開展保密宣傳教育,加強保密檢查。國家對在保守、保護國家秘密以及改進保密技術、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單位或者個人給予獎勵。
憲法作為壹個法律部門,在當代中國的法律體系中具有特殊的地位,是整個法律體系的基礎。憲法部門最基本的規範,主要反映在《中華人民***和國憲法》這樣的規範性文件中。
行政法為調整國家行政管理活動中各種社會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和。它包括規定行政管理體制的規範,確定行政管理基本原則的規範,規定行政機關活動的方式、方法、程序的規範,規定國家公務員的規範等。
百度百科-部門法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