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壹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公司的固定資產正常情況下都是用於公司生產經營的,而且這些財產歸公司所有,公司的股東沒有權利隨便處置公司固定資產,對公司固定資產的管理,應該由公司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壹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公司的固定資產正常情況下都是用於公司生產經營的,而且這些財產歸公司所有,公司的股東沒有權利隨便處置公司固定資產,對公司固定資產的管理,應該由公司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