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醫師證和醫師資格證區別介紹如下:
醫師執業證書和醫師資格證書區別有三點,分別為:
發證單位不同
醫師資格證是由國家衛生部統壹發放的,醫師執業證不是通過考試獲得的,而是需要由醫生行醫所在地的衛生局發放的。
證書期限不同
醫師執業證書屬於對持證人在醫療技術方面的認可,可以證明持證人具有獨立從事醫療活動的技術和能力,證書是永久有效的。
工作範圍不同
醫生取得了醫師執業證,允許在註冊地點的醫院行醫,並且也規定了醫生的行醫範圍,屬於行政方面的認可。
考執業醫師的條件
1.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壹年。2.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兩年。3.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就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