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高考是可以的,各省有相應條件滿足條件即可。
江蘇的規定如下
壹、具有我省戶籍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
二、在我省普通高中讀書的外國籍考生,出示護照和我省公安廳填發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且符合我省考生報名條件的,允許其報名參加高考。
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因違規受到停考壹年處分的考生。
4、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高考註意事項
1、稿紙、手機是“禁品”
只允許攜帶規定的文具,包括考試用的鉛筆、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等,不得攜帶任何書籍、筆記、報紙、稿紙、塗改液、計算器、移動電話、電子記事本等物品。否則將取消當次科目的考試成績或各科考試成績。
2、須用2B鉛筆、黑色的鋼筆或簽字筆
考生必須用2B鉛筆作答客觀題(選擇題部分),用黑色的鋼筆或簽字筆在規定的答題區域作答各科主觀題(非選擇題部分)。考生必須在答題卡指定的各題目答題區域作答(包括畫表及輔助線)。否則答案無效。
3、答題卡、試卷、草稿紙萬萬不可帶出試室
正式考試開考60分鐘後,考生方可交卷離開試室。提前交卷的考生在監考員清點試卷、答題卡無誤後,並經監考員同意方可離開試室。正式考試結束後,考生應將試卷、答題卡反扣在桌面上,待監考員收齊試卷、答題卡點核無誤,方可離開試室。考生不準將答題卡、試卷、草稿紙等帶出,否則將被取消考試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