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單位8%,個人4%,職業年金=單位繳費+個人繳費;
2、依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國家適度調節企業和個人職業年金交費的比例。企業交費每年不超過本企業職工薪酬的8%,企業和職工個人交費累計不超過本企業職工薪酬的12%,實際所需花費由企業和職工商議明確。
企業年金的規定具體如下:
1、根據國家對企業年金的相關規定,職工只有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可以從本人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中領取壹次或定期領取企業年金。職工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的,不得從個人賬戶中提前提取資金。出境定居人員的企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根據本人要求壹次性支付給本人;
2、職工變動工作單位時,企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以隨同轉移。職工升學、參軍、失業期間或新就業單位沒有實行企業年金制度的,其企業年金個人賬戶可由原管理機構繼續管理。職工或退休人員死亡後,其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壹次性領取。
法律依據:
《企業年金辦法》第三條
企業年金所需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同繳納。企業年金基金實行完全積累,為每個參加企業年金的職工建立個人賬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投資運營。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並入企業年金基金。
第四條
企業年金有關稅收和財務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
企業和職工建立企業年金,應當確定企業年金受托人,由企業代表委托人與受托人簽訂受托管理合同。受托人可以是符合國家規定的法人受托機構,也可以是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成立的企業年金理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