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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大自主招生需要哪些材料

上海交通大學2015年自主招生簡章

為貫徹《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教育部關於進壹步完善和規範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深化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改 革,探索多渠道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人才,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2015年我校將繼續進行自主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簡章。

壹、選拔對象

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符合高考[微博]報名條件且滿足以下條件之壹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1)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信息學)省賽區壹等獎的考生;

(2)獲得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全國壹、二等獎的考生;

(3)具有其他特別突出的創新潛質的考生(需提供證明材料)。

二、招生專業與筆試科目

我校將自行組織自主招生筆試,科目為兩門,筆試科目組與自主招生專業的對應關系見下表。

 三、選拔模式與申請程序

1.網上報名

請於2015年3月5日至3月31日,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zzbm),進行網上報名,並按要求在線填寫電子報名信息。

提交成功後下載打印相關表格,由所在中學核實該表信息後蓋章簽字,連同其他申請材料(如高中階段的課程修習情況和相關成績、學業水平考試、獲獎證 明、參加社會公益性活動等寫實性材料,推薦材料需由推薦人或者推薦單位用信封密封且在封口簽字)以特快專遞EMS方式寄到我校招生辦公室,截止時間為 2015年4月2日17時,以上海市郵政接收時間為準。

請確保報名材料打印質量,其中報名表要求黑白打印,保證條形碼清晰可辨。報名材料請使用A4紙,無硬紙、無塑封、無封面和封底。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報名材料不退還,請留好備份。

考生可在“報名系統”查詢材料接收狀態、審核結果、選拔結果等信息。

2.初審

初審結果預計於 2015年4月底在報名系統中公布,並報教育部陽光平臺公示。

對於按照報名要求提交有效報名資料的考生,我校將組織專家進行初審,初審結果分為優秀、通過、不通過等三檔,考生可通過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優秀 將在具有特別突出的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且綜合素質優異的考生中產生。初審結果為通過的考生將參加我校組織的筆試,請考生及時查詢初審結果並及時確認是否 參加筆試,未按時完成確認的考生視為放棄筆試資格。確認參加筆試的考生,需通過報名系統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打印開放時間請見報名網站公告。

3.筆試

我校筆試將於2015年6月11日在上海舉行;筆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說明等詳見報名系統中下載的準考證。

4.面試

初審結果優秀或筆試通過的考生將參加我校於2015年6月16、17日在上海舉行的面試,入圍面試的考生需通過報名系統下載打印面試準考證,打印開 放時間請見報名網站公告。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學科特長、學習與認知的能力、理想抱負與社會責任感等,由多位學科專家獨立打分,綜合評價。

5.優惠認定方法與認定結果的公布、確認和生效

我校依據面試成績認定自主選拔人選,認定名單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後,在網上報名系統公布,考生可登錄查詢,經考生網上確認的認定結果於6月22日前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進行公示、備案後方可生效。

四、優惠政策

獲得我校自主選拔認定資格的考生,在高考自主招生誌願中填報我校(上海交通大學[微博]或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具體誌願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準),在高考錄取時可以享受下列優惠政策:

1. A檔:

初審“優秀”且通過我校自主招生面試的考生,可被認定為我校自主選拔“A檔”人選,高考成績不低於當地壹本線,則按照公示專業予以錄取。

2. B檔:

初審“通過”且通過我校自主招生筆試和面試的考生,可被認定為我校自主選拔“B檔”人選,高考成績達到我校(上海交通大學或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在 當地的模擬投檔線下40分內(不低於壹本線),則按照公示專業予以錄取。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壹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市)最終確定的 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五、特別說明

1.我校自主招生計劃不超過總招生計劃的5%。

2.申請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壹經發現,取消繼續參與後續認定工作的資格;已經獲得自主招生認定資格的,取消認定;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

3.高考體檢不符合國家規定者,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取消錄取資格或調整至適合專業。

六、其他

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考生,由考生申請,我校審核批準後,資助部分交通費。(申請表格見附件下載)

本次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方案、實施辦法和最終錄取結果均須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為確保此項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學校招生監察小組全程參與,同時接受社會監督,我校監察部門監督舉報電話021-34206217。

七、聯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東川路800號新行政B樓333室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微博]公室

郵編:200240 電話:021-34200000

傳真:021-34207255 招生網站:

八、本簡章解釋權屬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