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名稱預先登記、遞交申請材料,包括《個體工商開業登記申請書》、《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經營範圍涉及前置許可項目的,應當提交有關審批部門的批準文件,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領取《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領取營業執照。
個體戶營業執照辦理流程
1、申請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辦理資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或由申請人委托的有關證明;
(2)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登記申請書;
(3)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應提交的其他文件、證明。 辦理時限:1個工作日 辦理費用:30元
辦理地點:當地工商局
2、申請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辦理資料:
(1)申請人簽署的個體開業登記申請書(填寫個體戶申請開業登記表);
(2)從業人員證明(本市人員經營的須提交戶籍證明,含戶口簿和身份證,以及離退休等各類無業人員的有關證明;外省市人員經營的須提交本人身份證、在本地暫住證、育齡婦女還須提交計劃生育證明;相片壹張。
(3)經營場地證明;
(4)家庭經營的家庭人員的關系證明;
(5)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6) 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應提交的有關專項證明。 辦理時限:5個工作日 辦理費用:23元
法律依據:《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申請個體工商戶註冊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壹)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註冊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經營場所證明;
(四)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第二十二條
登記機關作出準予登記決定的,應當發給申請人準予個體工商戶登記通知書,並在10日內發給申請人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不予登記的,應當發給申請人個體工商戶登記駁回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