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工程項目部工作內容:
1、組織完成工程項目開工審批手續,協調施工過程中的外部關系;
2、組織實施招投標,協助簽定施工合同;
3、按照法律規範及合同規定和程序對建設項目進行從開工至竣工的全過程管理,實現項目合同目標;
4、制定並實施工程部管理制度。
工程部組織制度:
工程部衽部門經理領導下的專業工程師負責制;
工程部根據建設項目需要,可設經理壹名,副經理壹名,土建專業工程師兩名、安裝工程師兩名、資料管理員壹名。
工程變更及其他費用增加:施工過程中如果發生必要的施工內容變更,必須由項目經理填寫變更審核單、相應的變更方案及預算,工程部經理審核無誤後遞交甲方審核。
甲方書面同意後填寫變更審核單(內部),經工程部經理、采購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審核簽字後方可向施工班組下發設計變更通知單,進行變更內容施工,施工完成後項目經理必須會同甲方及監理進行施工現場簽證,以便進行增加部分工程款項的回款。
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生的其他費用增加均必須按此程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