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績效工資標準表如下:
1、領做早操:0.5教分。
2、領做課間操:0.5教分。
3、組織課外文體活動:0.5教分/小時。
4、組織校運動會:0.6教分/小時。
5、出差:10教分/周。
6、指導教師:0—12教分/學期。
7、編寫教材或教學資料:1教分/1000字。
8、出卷:2教分。
9、改卷:2教分。
10、教師每月教學分超過50分的,每過1分增加5元績效工資。
教師績效工資是根據教師的教學效率而發放的工資。經國務院同意,自2009年1月1日起,首先在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分配政策。
這是堅持教育優先發展戰略的重大舉措,體現黨中央、國務院對教育事業的高度重視,對教師的親切關懷。對於依法保障教師收入水平,激發廣大教師積極投身教書育人事業,吸引和鼓勵優秀人才長期從教、終身從教具有重大意義。
特征
它的基本特征是將雇員的薪酬收入與個人業績掛鉤,業績是壹個綜合的概念,比產品的數量和質量內涵更為寬泛,它不僅包括產品數量和質量,還包括雇員對企業其他貢獻。
企業支付給雇員的業績工資雖然也包括基本工資、獎金和福利等幾項主要內容,但各自之間不是獨立的,而是有機的結合在壹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