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資格證是什麽介紹如下:
衛生資格考試,全稱為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是為了適應我國人事制度的改革,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同組織實施的壹項考試。該考試旨在評價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能力和水平,分為初級和中級兩個層次。
類別
護理:護士,護師,主管護師、副主任護師、主任護師。
藥學:初級藥士,初級藥師,中級主管藥師、 ?副主任藥劑師、主任藥劑師。
中藥學:初級中藥士,初級中藥師,中級主管中藥師,副主任藥劑師、主任藥劑師。
檢驗:初級檢驗技士,初級檢驗技師,檢驗主管技師、副主任檢驗師、主任檢驗師。
放射:初級放射技士,初級放射技師,放射主管技師、副主任放射技師、主任放射技師。
醫師:醫士、醫師、主治醫師,副主任醫師、主任醫師。
康復技師:康復治療士、初級康復治療師、中級治療師、高級治療師。
擴展資料:
考試範圍
(壹)適用人員範圍:經國家或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醫療、預防、保健、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以下簡稱“技術”)專業工作的人員。
(二)專業及級別範圍:臨床醫學、預防醫學、藥學、護理、技術專業分為初級資格(含士級、師級)、中級資格。全科醫學專業起點為中級資格。
(三)考試科目設置:初、中級衛生職稱考試設置“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等4個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