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職業優先。這壹原則適合於職業選擇已經?有譜?、分數較高有選擇余地的考生。比如喜歡教師這壹職業,那麽第壹就要選擇填報師範類專業。
③專業優先。這壹原則最適合專業特長明顯的考生,當然也適合分數相對較低的考生。對前者,考生可以列出自己喜歡的專業和學校,結合分數在可能達到的區間內選擇。對分數較低的考生,學校選擇性不多,專業的重要性就更為突出,建議選擇技能性較強的專業。
④學校優先。三種考生較為適合這壹原則。壹是考生還沒有明確的職業選擇,各門成績又比較均衡,就比較適合優先選擇學校。二是踩線的考生,考慮到?掉檔?可能性較大,首先選擇學校以保證就讀學校的層次。三是準備將來出國深造的考生,選擇在國外認可度較高的國內名校,有利於出國申請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