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近兩年壹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考試時間安排,考試成績壹般在考後三個月後公布。
壹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設3個科目,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1科)的人員必須在2個連續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考試成績全科合格且資格復核通過後,方能取得資格證書。
壹級消防工程師考試成績合格分數壹般是72分/科,總分120分/科,壹級消防工程師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
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考試(級別為免1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