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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壹數學上冊知識點總結

= 總結 所學內容,進行學法的理性 反思 ,強化並進行遷移運用,在訓練中掌握學法。下面給大家帶來壹些關於初壹數學上冊知識點總結,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初壹數學上冊知識點1

正負數

1.正數:大於0的數。

2.負數:小於0的數。

3.0即不是正數也不是負數。

4.正數大於0,負數小於0,正數大於負數。

(二)有理數

1.有理數:由整數和分數組成的數。包括:正整數、0、負整數,正分數、負分數。可以寫成兩個整之比的形式。(無理數是不能寫成兩個整數之比的形式,它寫成小數形式,小數點後的數字是無限不循環的。如:π)

2.整數:正整數、0、負整數,統稱整數。

3.分數:正分數、負分數。

(三)數軸

1.數軸:用直線上的點表示數,這條直線叫做數軸。(畫壹條直線,在直線上任取壹點表示數0,這個零點叫做原點,規定直線上從原點向右或向上為正方向;選取適當的長度為單位長度,以便在數軸上取點。)

2.數軸的三要素:原點、正方向、單位長度。

3.相反數:只有符號不同的兩個數叫做互為相反數。0的相反數還是0。

4.絕對值:正數的絕對值是它本身,負數的絕對值是它的相反數;0的絕對值是0,兩個負數,絕對值大的反而小。

(四)有理數的加減法

1.先定符號,再算絕對值。

2.加法運算法則:同號相加,到相同符號,並把絕對值相加。異號相加,取絕對值大的加數的符號,並用較大的絕對值減去較小的絕對值。互為相反數的兩個數相加得0。壹個數同0相加減,仍得這個數。

3.加法交換律:a+b=b+a兩個數相加,交換加數的位置,和不變。

4.加法結合律:(a+b)+c=a+(b+c)三個數相加,先把前兩個數相加,或者先把後兩個數相加,和不變。5.a?b=a+(?b)減去壹個數,等於加這個數的相反數。

(五)有理數乘法(先定積的符號,再定積的大小)

1.同號得正,異號得負,並把絕對值相乘。任何數同0相乘,都得0。

2.乘積是1的兩個數互為倒數。

3.乘法交換律:ab=ba

4.乘法結合律:(ab)c=a(bc)

5.乘法分配律:a(b+c)=ab+ac

(六)有理數除法

1.先將除法化成乘法,然後定符號,最後求結果。

2.除以壹個不等於0的數,等於乘這個數的倒數。

3.兩數相除,同號得正,異號得負,並把絕對值相除,0除以任何壹個不等於0的數,都得0。(七)乘方1.求n個相同因數的積的運算,叫做乘方。寫作an。(乘方的結果叫冪,a叫底數,n叫指數)2.負數的奇數次冪是負數,負數的偶次冪是正數;0的任何正整數次冪都是0。3.同底數冪相乘,底不變,指數相加。

4.同底數冪相除,底不變,指數相減。

(八)有理數的加減乘除混合運算法則

1.先乘方,再乘除,最後加減。

2.同級運算,從左到右進行。

3.如有括號,先做括號內的運算,按小括號、中括號、大括號依次進行。

(九)科學記數法、近似數、有效數字。

初壹數學上冊知識點2

1.有理數:

(1)凡能寫成 形式的數,都是有理數,整數和分數統稱有理數.

註意:0即不是正數,也不是負數;-a不壹定是負數,+a也不壹定是正數;?不是有理數;

(2)有理數的分類: ① ②

(3)註意:有理數中,1、0、-1是三個特殊的數,它們有自己的特性;這三個數把數軸上的數分成四個區域,這四個區域的數也有自己的特性;

(4)自然數? 0和正整數; a>0 ? a是正數; a<0 ? a是負數;

a≥0 ? a是正數或0 ? a是非負數; a≤ 0 ? a是負數或0 ? a是非正數.

2.數軸:數軸是規定了原點、正方向、單位長度的壹條直線.

3.相反數:(1)只有符號不同的兩個數,我們說其中壹個是另壹個的相反數;0的相反數還是0; (2)註意: a-b+c的相反數是-a+b-c;a-b的相反數是b-a;a+b的相反數是-a-b;

(3)相反數的和為0 ? a+b=0 ? a、b互為相反數.

(4)相反數的商為-1.

(5)相反數的絕對值相等

4.絕對值:

(1)正數的絕對值等於它本身,0的絕對值是0,負數的絕對值等於它的相反數;

註意:絕對值的意義是數軸上表示某數的點離開原點的距離;

(2) 絕對值可表示為: 或 ;

(3) ; ;

(4) |a|是重要的非負數,即|a|≥0;

5.有理數比大小:

(1)正數永遠比0大,負數永遠比0小;

(2)正數大於壹切負數;

(3)兩個負數比較,絕對值大的反而小;

(4)數軸上的兩個數,右邊的數總比左邊的數大;

(5)-1,-2,+1,+4,-0.5,以上數據表示與標準質量的差, 絕對值越小,越接近標準。

6.倒數:乘積為1的兩個數互為倒數;

註意:0沒有倒數; 若ab=1? a、b互為倒數; 若ab=-1? a、b互為負倒數.

等於本身的數匯總:

相反數等於本身的數:0

倒數等於本身的數:1,-1

絕對值等於本身的數:正數和0

平方等於本身的數:0,1

立方等於本身的數:0,1,-1.

7. 有理數加法法則:

(1)同號兩數相加,取相同的符號,並把絕對值相加;

(2)異號兩數相加,取絕對值較大加數的符號,並用較大的絕對值減去較小的絕對值;

(3)壹個數與0相加,仍得這個數.

8.有理數加法的運算律:

(1)加法的交換律:a+b=b+a ;(2)加法的結合律:(a+b)+c=a+(b+c).

9.有理數減法法則:減去壹個數,等於加上這個數的相反數;即a-b=a+(-b).

10 有理數乘法法則:(1)兩數相乘,同號得正,異號得負,並把絕對值相乘;

(2)任何數同零相乘都得零;

(3)幾個因式都不為零,積的符號由負因式的個數決定.奇數個負數為負,偶數個負數為正。

11 有理數乘法的運算律:

(1)乘法的交換律:ab=ba;(2)乘法的結合律:(ab)c=a(bc);

(3)乘法的分配律:a(b+c)=ab+ac .(簡便運算)

12.有理數除法法則:除以壹個數等於乘以這個數的倒數;註意:零不能做除數, .

13.有理數乘方的法則:(1)正數的任何次冪都是正數;

(2)負數的奇次冪是負數;負數的偶次冪是正數;

14.乘方的定義:(1)求相同因式積的運算,叫做乘方;

(2)乘方中,相同的因式叫做底數,相同因式的個數叫做指數,乘方的結果叫做冪;

(3)a2是重要的非負數,即a2≥0;若a2+|b|=0 ? a=0,b=0;

(4)據規律 底數的小數點移動壹位,平方數的小數點移動二位.

15.科學記數法:把壹個大於10的數記成a×10n的形式,其中a是整數數位只有壹位的數,這種記數法叫科學記數法.

16.近似數的精確位:壹個近似數,四舍五入到那壹位,就說這個近似數的精確到那壹位.

17.混合運算法則:先乘方,後乘除,最後加減; 註意:不省過程,不跳步驟。

18.特殊值法:是用符合題目要求的數代入,並驗證題設成立而進行猜想的壹種 方法 ,但不能用於證明.常用於填空,選擇。

初壹數學上冊知識點3

實數:

—有理數與無理數統稱為實數。

有理數:

整數和分數統稱為有理數。

無理數:

無理數是指無限不循環小數。

自然數:

表示物體的個數0、1、2、3、4~(0包括在內)都稱為自然數。

數軸:

規定了圓點、正方向和單位長度的直線叫做數軸。

相反數:

符號不同的兩個數互為相反數。

倒數:

乘積是1的兩個數互為倒數。

絕對值:

數軸上表示數a的點與圓點的距離稱為a的絕對值。壹個正數的絕對值是本身,壹個負數的絕對值是它的相反數,0的絕對值是0。

數學定理公式

有理數的運算法則

⑴加法法則:同號兩數相加,取相同的符號,並把絕對值相加;異號兩數相加,取絕對值較大的加數的符號,並用較大的絕對值減去較小的絕對值,互為相反數的兩個數相加得0。

⑵減法法則:減去壹個數,等於加上這個數的相反數。

⑶乘法法則:兩數相乘,同號得正,異號得負,並把絕對值相乘;任何數與0相乘都得0。

⑷除法法則:除以壹個數等於乘上這個數的倒數;兩數相除,同號得正,異號得負,並把絕對值相除;0除以任何壹個不等於0的數,都得0。

角的平分線:從角的壹個頂點引出壹條射線,能把這個角平均分成兩份,這條射線叫做這個角的角平分線。

數學第壹章相交線

壹、鄰補角:兩條直線相交所成的四個角中,有公***頂點,並且有壹條公***邊,這樣的角叫做鄰補角。鄰補角是壹種特殊位置關系和數量關系的角,即鄰補角壹定是補角,但補角不壹定是鄰補角。

二、對頂角:是兩條直線相交形成的。兩個角的兩邊互為反向延長線,因此對頂角也可以說成“把壹個角的兩邊反向延長而形成的兩個角叫做對頂角”。

初壹數學上冊知識點4

多項式除以單項式

壹、單項式

1、都是數字與字母的乘積的代數式叫做單項式。

2、單項式的數字因數叫做單項式的系數。

3、單項式中所有字母的指數和叫做單項式的次數。

4、單獨壹個數或壹個字母也是單項式。

5、只含有字母因式的單項式的系數是1或―1。

6、單獨的壹個數字是單項式,它的系數是它本身。

7、單獨的壹個非零常數的次數是0。

8、單項式中只能含有乘法或乘方運算,而不能含有加、減等其他運算。

9、單項式的系數包括它前面的符號。

10、單項式的系數是帶分數時,應化成假分數。

11、單項式的系數是1或―1時,通常省略數字“1”。

12、單項式的次數僅與字母有關,與單項式的系數無關。

二、多項式

1、幾個單項式的和叫做多項式。

2、多項式中的每壹個單項式叫做多項式的項。

3、多項式中不含字母的項叫做常數項。

4、壹個多項式有幾項,就叫做幾項式。

5、多項式的每壹項都包括項前面的符號。

6、多項式沒有系數的概念,但有次數的概念。

7、多項式中次數的項的次數,叫做這個多項式的次數。

三、整式

1、單項式和多項式統稱為整式。

2、單項式或多項式都是整式。

3、整式不壹定是單項式。

4、整式不壹定是多項式。

5、分母中含有字母的代數式不是整式;而是今後將要學習的分式。

四、整式的加減

1、整式加減的理論根據是:去括號法則,合並同類項法則,以及乘法分配率。

2、幾個整式相加減,關鍵是正確地運用去括號法則,然後準確合並同類項。

3、幾個整式相加減的壹般步驟:

(1)列出代數式:用括號把每個整式括起來,再用加減號連接。

(2)按去括號法則去括號。

(3)合並同類項。

4、代數式求值的壹般步驟:

(1)代數式化簡。

(2)代入計算

(3)對於某些特殊的代數式,可采用“整體代入”進行計算。

五、同底數冪的乘法

1、n個相同因式(或因數)a相乘,記作an,讀作a的n次方(冪),其中a為底數,n為指數,an的結果叫做冪。

2、底數相同的冪叫做同底數冪。

3、同底數冪乘法的運算法則:同底數冪相乘,底數不變,指數相加。即:am﹒an=am+n。

4、此法則也可以逆用,即:am+n=am﹒an。

5、開始底數不相同的冪的乘法,如果可以化成底數相同的冪的乘法,先化成同底數冪再運用法則。

六、冪的乘方

1、冪的乘方是指幾個相同的冪相乘。(am)n表示n個am相乘。

2、冪的乘方運算法則:冪的乘方,底數不變,指數相乘。(am)n=amn。

3、此法則也可以逆用,即:amn=(am)n=(an)m。

七、積的乘方

1、積的乘方是指底數是乘積形式的乘方。

2、積的乘方運算法則:積的乘方,等於把積中的每個因式分別乘方,然後把所得的冪相乘。即(ab)n=anbn。

3、此法則也可以逆用,即:anbn=(ab)n。

八、三種“冪的運算法則”異同點

1、***同點:

(1)法則中的底數不變,只對指數做運算。

(2)法則中的底數(不為零)和指數具有普遍性,即可以是數,也可以是式(單項式或多項式)。

(3)對於含有3個或3個以上的運算,法則仍然成立。

2、不同點:

(1)同底數冪相乘是指數相加。

(2)冪的乘方是指數相乘。

(3)積的乘方是每個因式分別乘方,再將結果相乘。

九、同底數冪的除法

1、同底數冪的除法法則:同底數冪相除,底數不變,指數相減,即:am÷an=am-n(a≠0)。

2、此法則也可以逆用,即:am-n=am÷an(a≠0)。

十、零指數冪

1、零指數冪的意義:任何不等於0的數的0次冪都等於1,即:a0=1(a≠0)。

十壹、負指數冪

1、任何不等於零的數的―p次冪,等於這個數的p次冪的倒數,即:

註:在同底數冪的除法、零指數冪、負指數冪中底數不為0。

十二、整式的乘法

(壹)單項式與單項式相乘

1、單項式乘法法則:單項式與單項式相乘,把它們的系數、相同字母的冪分別相乘,其余字母連同它的指數不變,作為積的因式。

2、系數相乘時,註意符號。

3、相同字母的冪相乘時,底數不變,指數相加。

4、對於只在壹個單項式中含有的字母,連同它的指數壹起寫在積裏,作為積的因式。

5、單項式乘以單項式的結果仍是單項式。

6、單項式的乘法法則對於三個或三個以上的單項式相乘同樣適用。

(二)單項式與多項式相乘

1、單項式與多項式乘法法則:單項式與多項式相乘,就是根據分配率用單項式去乘多項式中的每壹項,再把所得的積相加。即:m(a+b+c)=ma+mb+mc。

2、運算時註意積的符號,多項式的每壹項都包括它前面的符號。

3、積是壹個多項式,其項數與多項式的項數相同。

4、混合運算中,註意運算順序,結果有同類項時要合並同類項,從而得到最簡結果。

(三)多項式與多項式相乘

1、多項式與多項式乘法法則:多項式與多項式相乘,先用壹個多項式的每壹項乘另壹個多項式的每壹項,再把所得的積相加。即:(m+n)(a+b)=ma+mb+na+nb。

2、多項式與多項式相乘,必須做到不重不漏。相乘時,要按壹定的順序進行,即壹個多項式的每壹項乘以另壹個多項式的每壹項。在未合並同類項之前,積的項數等於兩個多項式項數的積。

3、多項式的每壹項都包含它前面的符號,確定積中每壹項的符號時應用“同號得正,異號得負”。

4、運算結果中有同類項的要合並同類項。

5、對於含有同壹個字母的壹次項系數是1的兩個壹次二項式相乘時,可以運用下面的公式簡化運算:(x+a)(x+b)=x2+(a+b)x+ab。

十三、平方差公式

1、(a+b)(a-b)=a2-b2,即:兩數和與這兩數差的積,等於它們的平方之差。

2、平方差公式中的a、b可以是單項式,也可以是多項式。

3、平方差公式可以逆用,即:a2-b2=(a+b)(a-b)。

4、平方差公式還能簡化兩數之積的運算,解這類題,首先看兩個數能否轉化成

(a+b)?(a-b)的形式,然後看a2與b2是否容易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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