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法都如下方法:
1、講授法
講授法是教師通過簡明、生動的口頭語言向學生系統地傳授知識、發展學生智力的方法。從教師教的角度看,它是壹種傳授的方法;從學生學的角度看,它是壹種接受性的學習方法。在實際的教學過程中,講授法又可以表現為講述、講解、講讀、講演等不同的形式。
2、談話法
傳授知識的談話:即教師根據壹定的教學要求和學生實際,有目的、有計劃地提出問題,引導學生將已有的知識和經驗與新的事物、新的問題聯系起來,經過積極思考得出結論,並作出正確回答,從而獲得新知識。
3、討論法
討論法的優點在於,由於全體學生都參加活動,可以培養合作精神,集思廣益、互相啟發、取長補短,加深對學習內容的理解,還可以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提高學習情緒,培養學生鉆研問題的能力,提高學生的獨立性。
4、讀書指導法
讀書指導法是教師通過指導學生閱讀教科書、參考書和課外讀物以培養學生自學能力的壹種方法。它也是貫穿於中小學教學全過程的壹種基本方法,各年級、各學科均要運用,但要求不盡相同。
讀書法還分為泛讀與精讀。
5、演示法
演示法是教師在課堂上通過展示各種事物、直觀教具,或進行示範性實驗,讓學生通過觀察獲得感性認識的教學方法。它是壹種輔助性教學方法,要和講授法、談話法等教學方法結合起來使用。
6、練習法
練習法可分為訓練性練習與創造性練習。訓練性練習是對所學知識再現性的重復運用,目的在於加深記憶,形成熟練技能和技巧。創造性練習是在提高學生獨立工作能力的基礎上進行的,要求學生將學到的知識融會貫通,綜合應用,解決實際問題。
7、學導式教學法
學導式教學法是以自學為主並給予恰當指導,通過“自學—解疑—精講—演練”的基本形式,培養學生自學能力,發展學生智能的壹種教學方法。
8、發現法
發現教學法又稱探索法、研究法,是指學生學習概念和原理時,教師只是給他們壹些事例和問題,讓學生自己通過閱讀、觀察、實驗、思考、討論等途徑去獨立探究,自行發現並掌握相應的原理和結論的壹種方法。